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湖南宁乡: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解开当事人心结
时间:2019-01-08  作者:张吟丰 赵婵娟 杨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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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重婚”的层层迷雾

湖南宁乡: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解开当事人心结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赵婵娟 杨婷)“感谢检察官多方奔走,耐心细致地为我们做调解工作。”近日,何某来到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钟晓利的办公室,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2018年10月31日说起,宁乡市检察院接到该市居民何某的控告材料,称妻子廖某与曹某涉嫌重婚罪,但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何某不服,向检察院申请对宁乡市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

何某与妻子廖某1997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本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2013年7月,一场车祸致廖某八级伤残并脑挫裂伤致精神障碍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

2015年5月,何某发现廖某与一名曹姓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且经常不归家,夫妻感情就此彻底破裂。2017年7月底,廖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何某返还伤残赔偿金10万元并支付帮扶费10万元,同时分割二人共同财产。何某为了反制妻子,向宁乡市公安局控告廖某与曹某涉嫌重婚罪,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最后决定不予立案。

受理该案后,该院将案件交给检察官钟晓利办理。在审查相关材料后,钟晓利决定采用尽力让夫妻双方达成和解的办案思路,将此监督事项作为重大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并确立了“两步走”的工作方法:一方面通过调查走访核实控告内容是否真实,宁乡市公安局是否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另一方面,对于案件的民事部分,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做好双方调解工作。

廖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最终没有判决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最终诉求究竟是什么?”为了查清真相,钟晓利又来到法院找到当时承办该案的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发现诉讼中两人一度因为财产分割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综合所有调取证据证明的事实,钟晓利认为曹某、廖某涉嫌重婚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以涉嫌重婚罪立案。

“案结事了,诉却未息。”何某与廖某心结不解,隐患依然存在,钟晓利决定再找找矛盾的突破口。在与何某、廖某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沟通中,钟晓利了解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关键在于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能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达成协议,很多矛盾自然顺势而解。”沉疴已久的夫妻矛盾,不仅让家庭蒙受阴影,也让双方父母的关系降至“冰点”。在充分听取了双方诉讼代理人意见后,钟晓利来到廖某父母家,与他们拉起了家常,希望他们都能换位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坚持不懈地努力奔走,多次交谈劝解,终于让何某与廖某放下以往的恩怨,接受调解。

2018年12月11日,钟晓利组织当事人所在地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召开调解会议。何某、廖某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表示不再提出异议,并自愿撤回之前的上诉。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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