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8年底前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时间:2019-01-04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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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3日电(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有关要求,2018年底前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负责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专题理论研究论证,深入地方检察院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检察院、相关政法单位、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面梳理总结地方改革试点经验,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起草了最高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

2018年7月前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检先后两次邀请专家学者赴地方就相关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各方认识逐步趋同。最高检党组经多次研究后,正式将改革方案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9月下旬,最高检改革方案分别征求了中央相关部门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4日,中央正式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12月24日,最高检第一至第十检察厅按照新的职能和办案机制正式运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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