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辽宁:公诉涉黑恶犯罪656人
时间:2018-09-28  作者:赵铁龙 刘键 窦晓峰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赵铁龙 刘键 通讯员窦晓峰)近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丹东市宋琦涉黑案件等5起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

在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景文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

建立健全机制,联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辽宁省检察机关建立了公诉部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制度、案件不起诉上提一级和报省院备案等机制;与省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完善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信息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同时与省高级法院共同研究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统一司法思想和案件标准。

提升工作质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辽宁省检察机关为确保依法、精准、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专门下发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两个“意见”、建立黑恶犯罪案件捕诉合一、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全省调配优秀公诉人办理、指定异地管辖等相关工作机制。

加大办案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在办理案件中,该省检察机关坚持集中优势兵力重点突破,联动配合凝聚打击合力,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1件656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