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组织业务专家赴缅甸柬埔寨开展交流与“送课上门”活动
时间:2018-09-21  作者:邓铁军 邓光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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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邓光明)为增进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更有效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近日,应缅甸和柬埔寨总检察院邀请,并经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率广西检察业务专家代表团一行6人,赴缅甸和柬埔寨进行为期7天的访问和交流活动。这些检察业务专家包括:全国检察教育名师1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人,广西检察教官、博士2人。

在缅甸和柬埔寨期间,检察业务专家们运用视频、图片和数据等多媒体,分别介绍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的公诉制度、侦查监督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等,并就上述专题分别与缅甸、柬埔寨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两国检察官对交流活动反应热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产生了极大兴趣,对中国法治建设成就表示赞赏,并希望与中国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访问期间,缅甸联邦总检察院总检察长吞吞沃、柬埔寨最高法院总检察院总检察长谢梁分别会见了代表团一行。

据了解,“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建成投入使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成立以来,已成功为越南、老挝、柬埔寨、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等6个国家举办了6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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