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捕蛇手艺,我还是丢了的好”
时间:2018-09-14  作者:卢志坚 葛东升 白翼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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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这些毒蛇是准备卖给药店做药引子的,是治病救人的,怎么就犯法了呢?”“你捉的短尾蝮蛇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捕捉20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近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经过检察官的法庭教育,被告人齐新秋当庭忏悔。

齐新秋自幼学得捕蛇的手艺。今年4月,他来到江苏省泰兴市打工,得知当地乡下有很多毒蛇,于是从5月中旬开始捕蛇。6月1日,民警进行治安巡查时,当场查获齐新秋捕捉的76条短尾蝮蛇。次日,泰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齐新秋立案侦查。7月5日,根据当地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此案移送至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朱小燕告诉记者,这是泰州首例非法捕猎毒蛇案,当地许多老百姓并不知道捉蛇也可能犯法。于是,高新区检察院主动和法院协商,将此案开庭选择在案发地黄桥镇野向村委会。

“我们知道抓青蛙犯法,难道捉毒蛇也犯法?”开庭前,村民们脸上写满疑问。

法庭上,齐新秋对犯罪事实没有辩解,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后,便进入了法庭教育程序。在这个环节,检察官上起了普法课。

“检察官,我捕蛇准备出售到广东后制药治病的,怎么就犯法哩?”齐新秋一脸委屈。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除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外,还有江苏省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包括蛇在内共计1700多种。”检察官娓娓道来,“而‘三有’,指的是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

“更重要的是,蛇是田鼠的主要天敌,一条蛇每年能吃100多只田鼠。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捕蛇,有些蛇种将会灭绝,到时会带来鼠患。”检察官指着临时法庭外的大片农田说,“现在田鼠越来越多,种下的菜,刚发芽就被啃得精光。水稻刚一抽穗,就成片被糟蹋。”

旁听的村民们连连点头,辛苦种下的庄稼被田鼠祸害,这他们可受够了。

齐新秋涨红了脸,说:“我不该为了点小钱,连法律都不顾。捕蛇这门手艺,我还是丢了的好!”由于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当庭判处齐新秋罚金8000元,并没收捕蛇工具。

“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效果比举办十次照本宣科式普法要好。”野向村支书吕新国为这堂普法课竖起了大拇指。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白翼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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