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又能喝上清甜的水了
时间:2018-07-22  作者:郭清君 蔡明仪 蒋长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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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蔡明仪 蒋长顺)盛夏时节,湖北省阳新县富水水库和王英水库碧波荡漾。

“曾经随意排放的污水没有了,随处可见的塑料垃圾也不见了。”居住在富水水库边上的老郑见证了饮用水源从污染到治理的全过程,他感慨,“多亏了检察院,咱百姓的饮用水安全有了保障。”

今年4月,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安排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在该县开展饮用水安全问题公益监督活动,通过走访、摸排了解到,该县两大饮用水源地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富水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倾倒入饮用水保护区内,严重影响了饮用水安全。而王英镇毛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则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区范围内生产经营、设置排污口,造成水库水源受到污染。

“王英水库、富水水库承载着大冶市、阳新县、咸安区300余万人生产、生活用水重责。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形成联动机制,将清甜的河水送入长江。”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子炎作为该案的主办人感触颇深。该院和通山县检察院联动,与王英、富水水库管理局拟出台关于跨行政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和协调沟通机制。

该院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富水水库、王英水库,分析研究饮用水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调查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收集、固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证据。随后,该院依法对该系列污染水源案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分别向王英镇政府和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清除污染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发现可能影响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其他非法活动依法进行整治,经过整治,水库的水终于恢复了清澈。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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