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案件追踪|湖南宁乡:成功追捕一起特大跨省毒品案件漏犯
时间:2018-07-12  作者:张吟丰 廖伟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三缄其口也难逃法网

湖南宁乡:成功追捕一起特大跨省毒品案件漏犯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廖伟)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被告人张宁寒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宣告终结。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张宁寒被执行死刑,至此,这起历时三年,横跨湘桂两省的特大贩毒案尘埃落定。

从锁定张宁寒,到将其抓获归案、批准逮捕,几经周折。

时间回溯至三年前,2015年1月下旬,身在湖南长沙的张某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的张宁寒,双方约定,张某以每公斤2.4万元的价格向张宁寒购买30公斤毒品K粉。同年1月26日,张某伙同邓某取款73万元,驾车前往柳江找张宁寒进行毒品交易。次日,双方毒品交易完毕,张某将毒品藏于后备厢,驾车返回长沙。1月28日,民警在全州市桂湘收费站将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的张某、邓某抓获,当场缴获毒品K粉2.9万余克。

同年2月2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宁乡市检察院提请批捕。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该案的“上线”张宁寒仍在广西,未能抓获归案,遂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追捕犯罪嫌疑人张宁寒。

但是,当时张宁寒的身份信息并未查明核实。一方面,张某与邓某两人并未如实供述毒品交易的具体事实;另一方面,该案犯罪地域广、涉案人员复杂,取证困难。

鉴于此,宁乡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对作案的汽车进行摸排、前往北京进行声纹鉴定、建议侦查机关到嫌疑人所在地进行摸排、调取户籍资料等方式,深挖犯罪事实,固定案件证据。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邓某最终承认犯罪事实,供认出“上线”张宁寒的具体信息,此举为抓获张宁寒,进一步侦查案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2015年3月17日,张宁寒被抓获归案。

张宁寒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判决、再到上诉至湖南省高级法院,最终到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都三缄其口,但在铁证面前,张宁寒难逃法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