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4亿余元
时间:2018-03-02  作者:单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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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2日电(见习记者 单鸽)“截至2018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4亿余元。”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通报了2017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经过两年试点,检察公益诉讼改革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样本。

张雪樵在发布会上透露,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565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9497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2件。

“试点期间,基于试点的特殊要求,各试点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放在通过办案检验顶层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方面。”张雪樵表示,全面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围绕中央和地方对于加强环境资源和民生保护等重要工作部署,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领域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切的案件。

最高检下发《关于对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的通知》,对全国33起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对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河北“纳污坑”事件、山西汾河污染事件等进行实地督办。

黑龙江省院部署开展秸秆焚烧和小锅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成都检察在行动”系列活动,按领域开展“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矿产资源”、“护航食药安全”等8类专项监督活动。

在谈及检察机关如何通过诉前程序发挥作用时,张雪樵表示,截至2018年1月,各地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97件,提起诉讼27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整改比例比试点期间明显提高,如山东达91.7%,安徽达89.4%。

张雪樵举例说,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在办理古槐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件中,组织召开诉前程序圆桌会议,邀请党政机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与,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责任部门加快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江西省彭泽县检察院在办理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件中,建立了诉前程序“一周一联系,每周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县矿管办收缴采矿权出让款8900余万元。广东省检察院针对试期间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分别对国土、林业、财政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三个省直主管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有效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心保护公益的格局。

据悉,截至2018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4亿余元,其中,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6.7亿余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3.7亿余元,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0.68亿元。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与用地单位圣米兰公司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6.73亿元。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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