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组织观摩公开审查活动:公开是最好的“冶炼炉”
时间:2017-07-06  作者:杨永浩 史兆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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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最好的“冶炼炉”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组织观摩公开审查活动 

  “我们老两口来之前心里特别紧张,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说话。来之后才发现,你们耐心、认真、仔细。不管案子最后结果如何,我们都要对你们说声‘谢谢’。”7月4日,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吴某、张某刑事申诉案举办的公开听证会上,申诉人张某作最后陈述时这样说道。

  申诉人吴某、张某因不服基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申诉。在听证会上,复查承办人结合复查意见,运用多媒体形式展示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并对在案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提炼分组。受邀出席听证会的鉴定人就申诉人的伤情进行了分析,三名专家听证员就案件向申诉人进行提问,就有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并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办案人员和听证员细致的分析讲解,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复查意见表示理解和认可,表示愿意与对方和解,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

  第三方平台的律师代表还就其参与的案件化解及公开听证的过程发表了看法,并对此次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负责人以及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宁夏、山东等省级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负责人观摩了此次公开审查活动并进行座谈。

  “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内心,此次公开听证会无论是过程还是效果都很好,申诉人通过听证会,对法律有了一些更直观的感受,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告诉记者。

  公开审查的过程是普法的过程,是释法说理的过程,是申诉人由不服到信服的过程。对于公开审查活动的重要性,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作了形象的概括,公开是最好的“冶炼炉”。司法公开是熔铸司法公信的器具,经过司法公开熔铸的司法公信的纯度会大大提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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