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
时间:2017-01-05  作者: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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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

5件案例树立公益诉讼办案“样板”

  本报北京1月4日电(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进行指导。

  据了解,最高检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有5个,分别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指出,当前,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有效震慑了犯罪。特别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检察机关在13个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最高检此次公布的5起指导性案例,就是从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样板”,对各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最高检围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题将一批典型性案例上升为指导性案例,有利于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汇总提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统一认识,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力度和质量;有利于凝聚共识,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实践基础。希望通过这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进一步推进各级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并引起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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