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政法新媒体峰会:互联网与政法工作迈向深度融合
时间:2016-12-21  作者:余慧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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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12月21日电(余慧)12月15日,以“智慧法治 数据天下”为主题的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正义网公布了“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的获奖结果,以首次面向全国政法机关的典型案例评选勾勒出互联网与法治建设在2016年的融合图卷。

  迎向“互联网+”风口

  2016年,人工智能、移动直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机器学习……这些技术新词汇悄然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开始影响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在技术进步的背后,智能化与数字化,是两大关键要素和主要推手。“而‘互联网+法治建设’同样离不开‘智能引擎’的牵引和‘数据洪流’的驱动”,检察日报社总编辑钱舫这样解释将此次政法新媒体峰会主题确定为“智慧法治、数据天下”的初衷。

  2016年,互联网与政法工作迈向深度融合。“互联网+警务”、“互联网+检察”、“互联网+审判”、“互联网+司法行政”等开始从学术探讨、技术论证转向司法实践和公共应用。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10月下旬举办的全国政法干警学习讲座上指出,我们正处在大数据时代,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正在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如果我们看不清趋势、拒绝变革,就将失去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未来。因此,我们必须掀起一场“头脑风暴”,培育数据文化,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推进政法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朝着“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不断推进。法信平台上线、司法大数据公司成立、法院数字图书馆建成等标志性事件令人瞩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时,首次写入“智慧检务五大体系”、“数字检察”等全新理念,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异地灾备中心等一系列检察大数据基础设施,被明确纳入建设规划。

  在9月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上,司法部将建立网络纵横贯通、信息及时全面、硬件高效集约、技术成熟先进、标准科学统一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建成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数据库、应急指挥体系,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一站式”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明确作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的要求和发展目标。

  11月,公安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公安部整合各部门、各警种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系统和平台,力争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

  这些主动迎向“互联网+”风口的战略部署,为各地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智力支持和政治保障,既是政法机关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的重要途径,也体现了政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担当。

  投身“数据洪流”

  在中央的宏观引领下,各地政法机关积极投身互联网法治应用的研发前沿,主动探索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服务政法工作,创造出一批极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通过数据分析实现对特定人群的精准画像和行为预判,是大数据技术在司法领域的重要应用。北京、浙江等地纷纷建立社会治安评估预警等大数据中心,通过对警情、发案量等数据的量化分析,实现了治安形势精准研判、风险隐患精确预警。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通过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集成公安专业数据,做到实时掌握犯罪轨迹、预判犯罪热点,极大提高了防范打击犯罪水平。对于通过大数据实现人群的精准画像,江西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主任熊志明在此次峰会上有个形象的比喻:大数据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实现“两手抓”,一只手要硬,对特殊人群严打严防;另一只手要软,对普通人群实现精准化法律服务。

  通过大数据的聚合、流转来提升司法效能,是“互联网+法治建设”题中之义。上海市检察机关整合所有对外司法数据资源,集成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功能,将原来只提供职务犯罪举报的12309平台扩充为检察服务平台,覆盖了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短信、电子邮件、各级检察院及派驻检察室所在地服务窗口等七大检民互动服务通道,成为对外服务群众法律诉求,对内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窗口。山东济宁市检察院自主设计研发的“济宁检察大数据平台”,整合了63个信息系统,让院内数据实现自动流转,让所有涉检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督。

  挖掘存量司法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为司法决策提供参考,是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对全省三级法院历史案件的大量数据采集,形成案件大数据,为法官裁判提供智慧支持,为当事人提供理性预期,为法院监督提供保障服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审务云”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浙江法院案件数据资源,结合公安、政务、金融、电商、社交、交通等周边数据,形成跨界融合、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的“智慧法院”大数据生态圈,实现电子商务纠纷网上化解、当事人协查信息共享、法官办案自动推送司法资源、案件预测预判、文书网上送达等“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型、智慧型司法应用。

  在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正义网首度揭晓了年度“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的评选结果。这些优秀案例都是各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典型案例。

  也正是这些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先行者,让政法机关在历次信息技术变革中始终站在时代潮头,为建设“智慧法治”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难得的参照样本。

  破除三大瓶颈

  人员、硬件和协同,成为此次新媒体峰会在“新信息技术的政法应用”圆桌讨论环节屡被提及的三大关键词,也是“互联网+法治建设”迈向“智慧法治”的主要瓶颈。

  对于承载社会治理、国家安全、司法公正等重要职能的政法机关而言,广大干警的“本领恐慌”日益成为制约其“互联网+法治”工作成效的素能短板。2016年初的“快播案庭审直播”,在舆论的围观和戏谑中,让包括公诉人在内的庭审参与人员的互联网素养欠缺问题暴露无遗。

  在“互联网+法治”的建设热潮中,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不该沦落为横亘在法律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壁垒,而应成为政法机关力行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效能、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助力。让法治前行,让科技归位,需要法律人的不懈努力。

圆桌论坛:新信息技术的政法应用。

  在“人”的因素之外,硬件建设和业务协同也是与会嘉宾关于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讨论重点。而对于三者的比例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30%靠硬件,30%靠人才,40%靠协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主任陈军标表示,当政法机关信息化发展到某一阶段时,必然会涉及到权利的再分配问题,“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需要协同共享”。陈军标认为,政法机关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三步走,一是做好服务,二是做好内部人才培养,三是培育团队精神。

  当然,政法机关在开展“互联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也应主动与国内主流互联网企业合作,主动引进前沿信息技术,学会借船出海。阿里巴巴集团阿里云事业部总监程璟在峰会上提出:“司法业务数据是政法系统中非常宝贵的数据资源,通过‘囤、通、用’的结合,真正把数据打通,将对政法系统业务的提升产生巨大帮助。”

  这方面,不少地方政法机关也已做出先行探索。2015年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审判执行各领域,推进“审务云项目,构建“智慧法院”及司法大数据服务体系。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与奇虎360公司协调,将该公司占搜索市场份额30%的搜索引擎与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链接,网络用户在360搜索引擎输入某单位名称或失信等关键字后,如该单位系失信人,搜索结果页面将置顶显示失信信息,并区别于其他查询结果以特别字体显示,实时为用户提供预警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作学术点评。

  “政法新媒体的智能转型,可以说是政法机关从信息发布者、舆论引导者向问题预防者、关系管理者和内容分发者的角色定位的转变。”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在此次峰会的学术总结中认为,政法新媒体初步实现的是政法职能与宣传内容的基础连接,而互联网+法治建设则是推动政法机关通过服务的信息化升级,实现对用户、对法治服务的精准连接。“政法新媒体和互联网+法治建设还有无限的发展空间”,他同样对政法新媒体和新技术的应用前景保持乐观态度。(文稿统筹: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 摄影:闫昭)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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