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时间:2016-11-06  作者:王治国 王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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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检察机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监督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 

  本报北京11月5日电(记者王治国 王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遵守客观义务,自觉把保障人权贯穿侦查监督全过程。

  在坚决防范冤假错案方面,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最高检深刻总结冤错案件教训,先后颁布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等指导意见,突出强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既审查有罪和罪重证据,又审查无罪和罪轻证据。加大对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不能排除非法取证嫌疑的,不作为逮捕依据。2013年以来,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53318人。河北省保定市和顺平县两级检察院审查“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时,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承认故意杀人的情况下,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最终抓获真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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