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邀请8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检察工作
时间:2016-09-21  作者:其其格 沈静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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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其其格 通讯员沈静芳)9月19日,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来自浙江代表团的8位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工作开展为期一周的视察。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陪同视察。这次视察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规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更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在司法办案环节深化检务公开。

  19日上午,代表们首先来到自治区检察院,观看了反映内蒙古检察工作的宣传片《大道为公》,听取了自治区检察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

  随后,代表们前往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视察了该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职务犯罪办案基地”,对该院案件公开系统、查询系统、“两微一站”公开平台运行情况及办案基地的安全防范配套设施、证据采集固定系统、数字审讯平台系统等有了初步了解,并听取了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工作汇报。视察中,代表们边走边看边问,对该院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马永胜表示,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外部监督、自身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力度,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大监督”格局,特别是将抽样评估向诉讼监督和执行监督领域延伸,收到良好效果。下一步要继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内蒙古检察工作。

  按照日程安排,代表们还将前往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两市检察机关走访视察。

  参加此次视察的8位浙江全国人大代表是:王月英、车晓端、吕华荣、曲海燕、杨晓霞、林、郑玉红、虞纯。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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