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上海:为科技创新清障助力
时间:2016-08-08  作者:林中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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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上海某科创中心主任袁某擅自决定将科创中心的30万元专项孵化资金划至下属科创管理公司,后出借给另外企业,最终造成专项资金无法追回。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专题预防调研,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科技扶持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加强孵化资金专项监管等多项对策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2年至2015年,该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2405件4518人,其中涉及侵犯注册商标的2278件4210人,涉及侵犯著作权的107件230人,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20件78人。

  专业化办案,精准惩防犯罪

  上海市检察机关围绕大局,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犯罪取证难度高、网络侵权技术复杂、犯罪行为科技含量高等特点,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2009年以来,全市已有8个基层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办案部门,其余基层检察院也均设立专门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

  2012年起,上海市知识产权犯罪归口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二审案件并指导基层院办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检察院的金融、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办案部门。同时,探索建立了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情研究、犯罪预防一体化的办案机制,由专门检察官办案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探索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和辩方申请的专家证人出庭机制。此外,细化了专业化办案规范,形成三级检察院联动的知识产权专业办案模式。加强对公安机关、法院的监督与沟通。今年初,该市公检法共同签署了《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涉及的取证程序、取证方式、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达成共识。

  强化“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上海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商业秘密、注册商标、著作版权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切实保护科技型创新企业、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各种新型案件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工作协作备忘录,加大在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纠纷多元解决工作中的合作力度;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十二条意见》,突出对国家战略大局的精准服务。各基层检察院依托社区检察工作平台,发挥深入社区、辐射区域,针对小微科创企业创业初期的特点,帮助相关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权利创造、管理、实施、转让、许可、交易等环节的保护预警机制,提高权利人对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核心竞争力的保护能力。

  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就相关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录入内容和时限、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达成一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获取犯罪信息线索,采取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监督立案等方式,规范、引导执法行为,形成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利的合力。如在办理朱某等14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中,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引用了《伯尔尼公约》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保护了国际公约成员国的作品版权。

  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司法能力

  通过加快培养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外语基础好、有专业背景的青年检察官,上海市检察机关努力打造专家型、精英化检察队伍。尤其是注重举办各类专题培训,拓展多层次培训平台,邀请相关研究学者、业界精英等实务专家讲授,帮助检察人员储备专业知识。此外,定期组织检察干警与公安侦查部门办案人员、计算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开展沙龙活动,切实提升检察官的办案能力。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办案部门检察人员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的达65%。

  上海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智库”,通过借外脑、借外力,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近年来,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在更大范围内集聚优秀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原标题:为科技创新清障助力 上海:充分履职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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