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制度
时间:2016-05-16  作者:王治国 徐盈雁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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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针对“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制度。

  曹建明指出,要扎实开展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提高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健全检察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正确导向。完善平时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在干部选任中的科学运用。针对“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制度。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推进检察组织机构改革,重点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探索推进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机构设置重点向业务部门倾斜、人力资源重点向业务部门配置,提高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将内设机构设置改革与司法责任制、分类管理改革统筹考虑,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划分部门职责,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室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检察组织创新。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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