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山松:切实发挥案件管理在促进规范司法中的作用
时间:2016-02-29  作者:于潇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切实发挥案件管理在促进规范司法中的作用

  ——最高检案管办副主任许山松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本报讯(记者于潇)“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紧密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全面履职为根本,以信息化应用为依托,推动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许山松在接受“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介绍了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许山松说。

  2015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案件管理部门积极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案管部门参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对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等11项工作,逐人、逐事、逐案进行排查,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信息公开等方面13项数据进行纵横比对分析,发现和督促解决了司法不规范的一些问题。”许山松介绍,全面排查和整改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更加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已四年有余。这四年既是案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厚积薄发的重要阶段,也是确定重点、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许山松向记者回顾了四年多的案件管理履职历程。

  “我们一方面重视建机构、组队伍、上系统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又充分认识到,发挥好职能作用是案管部门的使命所系、生命力所在。”许山松说,过去一年,各地案件管理部门全力做好案件流程管理,稳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创新开展业务分析研判,有效促进了规范司法,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电子卷宗系统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重要功能模块,电子卷宗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的部署应用是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2015年底,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审查起诉、提请抗诉等六类案件应制作电子卷宗。许山松向记者介绍,截至2016年2月,电子卷宗系统已经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在介绍电子卷宗的作用时,许山松用三个“有利于”来形容其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利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利于提高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办案监督管理。”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1月31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2698145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07433条重要案件信息,823523份法律文书。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广大群众、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对案件信息公开都非常关注、高度肯定,认为检务公开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化、公信力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许山松向记者介绍。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攻坚之年。许山松表示,新的一年,将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全局谋划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案件管理部门在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的职责使命,特别是在推进规范司法、检察改革、业务信息化建设、检务公开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管理实效,为促进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