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
时间:2015-10-11  作者: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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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石家庄10月11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10月8日至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到河北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

  曹建明指出,腐败不仅是社会毒瘤,也是经济生活中的毒瘤。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对于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实施的严重职务犯罪。特别是要积极查办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要及时跟进国家投资的重点领域,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划拨与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投资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

  曹建明强调,职务犯罪预防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特别是,要紧紧围绕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开展预防,紧紧围绕经济管理部门尤其是担负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管理、市场调节、公共服务等职责的部门开展预防,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预防。要创新预防方式方法,综合采取预防检察建议、预防告诫、预警预测等措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让真正因犯罪被查处的只是极极少数。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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