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一把手”带头办案推动工作效率提升
时间:2015-07-26  作者:赵晓星 戚煜珩 韩万言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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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戚煜珩 韩万言)今年年初,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制定了《规范司法办案实训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全院具有检察职称的人员通过领办、主办、参办三种模式参与案件办理。该院检察长贺卫带头领办侦查监督案件,“一把手”以身作则有力推动了该办法的落实。

  今年4月14日晚,在平谷区某工地工作的赵某和工友李某在宿舍内喝酒吃饭,其间两人因看法不同导致激烈争吵,赵某借着酒劲儿随手拿起身边酒瓶砸向李某,造成李某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侦监部门将这起案件上报检察长贺卫,贺卫听完汇报后决定自己办理这个案子。提讯过程中,贺卫向赵某详细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仔细听取了赵某的供述。核实完案情后,贺卫对赵某进行法律教育,希望他真诚悔罪,在回归社会后努力学习、规矩做人。赵某表示知错认错,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

  事后,赵某对狱警说:这个中年检察官给他很亲切的感觉,良好的办案作风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狱警告诉他,这位检察官是平谷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某连说没想到。这起案件从审查到批准逮捕,贺卫仅用了4天时间就全部办结。

  “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办案影响了全体干警。该院干警积极参与案件办理,工作中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提高。据统计,该院6月的案件办结数比上月增长了20%,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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