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北京石景山:与异地基层院交流合作
时间:2014-11-11  作者:赵晓星 朱六一 蔡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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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朱六一 蔡夏)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与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签订《加强队伍建设交流合作协议》。该协议主要包括了检察队伍管理、人才培训培养、政工信息共享等内容。两院本着“加强沟通,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建立信息交流、联合培训以及互派干警锻炼学习等方式增进双方的沟通交流,推动京津跨区域检务合作和文化共建,加强基层院在队伍建设方面的合作,共同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和检察队伍的科学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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