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首用公开审查办申诉案
时间:2014-06-05  作者:莫小松  来源:法制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莫小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在上林县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会,对立案复查的张某等人不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的覃某、黄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答复。据悉,这是广西检察机关首次利用公开审查形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本次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了律师协会、法学院教授、政协委员等参加。他们在听取复查案件承办人的情况介绍、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复查案件承办人的答复后发表了评议意见。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群众推进阳光检务、增加办案透明度的要求,大力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充分调动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设置合理的考评内容和分值,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在绩效考评中体现出来。

  据了解,2013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示证、论证以及答复等形式审查刑事申诉案件793件。

  (原标题:广西检察机关首用公开审查办申诉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