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创新控申工作机制
时间:2014-01-24  作者:胡德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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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胡德荣)“检察院的‘导诉员’不仅让我们知晓了相关法律规定,还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们息诉罢访!”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的“崇正申诉权益服务站”,刘某等4人拉着检察官王广富的手说。

  这场面与之前大不一样。两个月前,刘某等4人来到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崇正申诉权益服务站”,情绪激动,要求检察院“主持公道”。接待他们的就是该院的“导诉员”王广富。

  2013年11月,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在控申接待窗口设立了一站式的“崇正申诉权益服务站”。根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该院会指定相关部门的检察官作为“导诉员”,为申诉人全程提供权利告知、办案流程和案件进度告知、解答咨询、衔接法律援助、协调解决权益纠纷、上门回访等十多项法律服务。

  王广富是该院的一名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他很快安抚了刘某等人的情绪。刘某向老王吐起了苦水:他们是上海某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因为一点小事,同一工地的江苏某公司人员杨某带人对他们大打出手,造成了4人轻微伤。这次前来“讨说法”,是不服法院判决,要求江苏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该院很快查明,原案被告人杨某等已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了有期徒刑,案件定性、量刑和诉讼程序并无不当;诉讼中,被害人刘某等4人经告知也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按理,只要送达驳回申诉文书,案件就算终结了。但王广富清楚,作为“导诉员”,自己多做一点,法理阐述得更详细一点,当事人会心平些气顺点。

  王广富隔三差五给他们打电话,告诉他们案件进展,宽慰他们。同时还去江苏某公司做说服工作。后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4位申诉人与江苏某公司就民事赔偿签了调解协议,几天后就拿到了8万余元赔偿款,医疗费、误工费有了着落。看着奔忙的老王,4人已经把他认作了“老哥”。

  自“服务站”设立以来,共有13位申诉人在该院“导诉员”的法律服务中得到了满意、信服的结果,均表示不再申诉。

  (原标题:“导诉员”多做一些 申诉人气顺一点 无锡崇安:创新控申工作机制保障百姓申诉权益)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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