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委员关注检察机关纠防错案机制
时间:2014-01-21  作者: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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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省检察院勇于纠正冤错案,敢于剖析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更善于从中吸取教训,建立防止冤错案的长效机制,值得肯定。”1月19日,浙江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在审议2013年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的这番评价,引起了该省人大代表的共鸣。

  1月18日,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说,2013年以来,该省检察院在依法纠正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等2起冤错案件后,先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严防冤假错案大讨论、制定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十八条意见,剖析问题,对照整改。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作出无罪不批捕296人,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1824人。

  “通过同步录像等现代科技落实证据制度,这个做法好。”民革浙江省委会主委、省政协副主席吴晶为检察机关“支招”。

  “再小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都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主动纠错的态度和做法固然值得肯定,但是防错更重要,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止和纠正冤错案的长效机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浙江省人大代表、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居亚平说。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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