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控告检察厅在整改中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时间:2013-11-29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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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11月28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了解到,今年以来,随着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实施,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呈现出激增态势,控告检察部门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应对涉法涉诉新形势、新挑战,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等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并依法办理群众信访535112件次,其中高检院205214件次,202272件次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 

  “控告检察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控告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控告检察部门将群众期盼作为整改关键点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导向,将法治精神与群众工作贯穿于控告申诉举报和矛盾化解工作全过程。” 

  加大工作力度,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如何做到妥善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老百姓最希望看到问题得以解决。 

  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控告检察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2011年以来的873件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交办转办,对761件到期未结案件进行了催办督办。着力解决上访老户问题,专门安排5名信访督查专员对十几名长期上访群众包案下访,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督促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信访事件的检察院和办案人员,加大责任倒查力度。 

  在处理群众诉求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将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机制,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专区”,实行实名举报件件答复制度。探索形成接访文化,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宽敞、便捷、舒适的接待环境。为切实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第八轮评比。 

  开展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

  加强源头治理是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治本之策。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源头治理工作,控告检察部门正在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以群众工作为核心——提升新形势下检察干警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应急处置、拒腐防变等能力,要求检察干警在处理控告申诉举报时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待人,让信访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新执法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严格执行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和管理相分离原则;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办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加强建章立制——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确保群众信访工作有章可循,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出口。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规范化建设

  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的必由之路。 

  控告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与两大诉讼法相配套,高检院建立健全了统一受理、诉访分离、快速移送、依法办理、监督制约、按期回复、公开答复、合力化解等工作机制;及时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控告举报申诉的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对民事申诉的受理、办理、管理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审查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下一步,控告检察部门将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疑难复杂的控告、举报案件,推动各级检察院领导亲自关注、包案办理,促进问题切实解决。”控告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构建息诉化解责任制、上下联动、第三方参与化解等内外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部门的衔接互动和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化解矛盾和维稳息诉工作。同时,计划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为主题,对全国控告检察干警进行全员轮训。

  (原标题:始终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 高检院控告检察厅在整改中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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