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检察官(之三)
时间:2013-10-1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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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宝

  49.李晓宝 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主诉检察官

  1972年4月出生。曾被高检院和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和“全省优秀公诉人”,2007年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先进工作者”,3次被省检察院和鄂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官”,3次被鄂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被共青团湖北省委评为第四届“全省优秀青年卫士”,被共青团鄂州市委评为鄂州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工作中,李晓宝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先后主诉了鄂州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12”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12·3”抢劫杀人案,“1·24”绑架杀人案,“9·15”特大故意伤害案等一批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张启纯

  50.张启纯 湖北省鹤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959年7月出生。曾先后被湖北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检察官”、湖北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恩施州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恩施州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湖北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先进个人”。

  在群众工作中,张启纯摸索了三心、三谈、三关、三看、三员的“五个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法,换来了连续7年无一重复来访、反复申诉、缠诉、上访、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六无”。每办一件案件,张启纯都与当事人互留联系方式,他认为,如果案情有反复,能掌握事态发展;如果案情简单,对方若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可以帮帮他们。

杨旻

  51.杨旻 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

  1969年9月出生。曾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荣立个人一等功;曾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湖北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201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多年来,杨旻先后办理了荆州市交通局原副局长王某受贿案、荆州市药监局原局长赵某受贿案、荆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某、原副主任鲁某受贿案等在当地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魏某等11人团伙抢劫出租车、抢夺、盗窃大案,刘某、江某虚开数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冯丽君

  52.冯丽君 湖南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助理检察员

  1972年10月出生。曾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获得“长沙市执法标兵”、“湖南省十佳公诉人”、“湖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1995年,冯丽君从教育部门调入检察机关,一直在公诉办案一线。她承办各类刑事案1000余件,无一差错,无一投诉。她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办理了一大批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成功跨省纠错、督促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判死缓的宋某再审并改判其无罪。她勤学善思,开拓创新,撰写、发表多篇理论文章。她心系群众,廉洁奉公,时时处处自觉维护检察官公正清廉形象,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麦瑞明

  53.麦瑞明 湖南省炎陵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

  1963年8月出生。曾荣立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先后获评湖南省优秀检察干警、湖南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株洲市优秀共产党员、株洲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各类荣誉共计40余次。

  自2001年担任监所科科长以来,麦瑞明克服艰苦的工作条件,12年如一日,把驻所检察室作为让嫌犯向善重生的起点,用真心关爱在押人员,用细心落实工作举措,用热心面对社会生活,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所负责的监所检察工作,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位居湖南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分类综合考核D类地区第一,其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周裕阳

  54.周裕阳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检察长

  1968年12月出生。曾先后被评为市先进工作者、湖南省百优检察官、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在高检院、湖南省政府荣立一等功2次。2012年,荣获了“CCTV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称号。2013年,被评为“2012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渎侦系统一级侦查人才库”人才。

  自1993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周裕阳始终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30多件,90%以上均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和质量瑕疵案件。办好案,做好人——六个简单的字,是周裕阳的写照。 

冯立君

  55.冯立君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信访综合科科长

  1962年9月出生。先后荣获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第五届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广州市检察系统“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从检29年,冯立君多次受到各级党组织的肯定和表彰,特别是近十年她一直站在信访维稳工作第一线,经她处理的群众信访件近万件,接待来访群众2700余人。她始终以“耐心、细心、热心”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困。虽然冯立君记不清有多少次为没钱吃饭的上访人买盒饭,也记不清有多少次送行动不便的上访人回家……却清楚地记得他们感激的眼神,记得检察官神圣的职责。

张孟东

  56.张孟东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

  1979年3月出生。曾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辩手”、“广东省十佳公诉人”、“深圳市十佳公诉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深圳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先进党员。

  自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坚守在公诉办案一线,共办理各类案件近1600件,平均每年办理案件200多件,办案质量较高,无一宗被判无罪,先后办理过“5·26”滨海大道飙车案、“拔管杀妻”案等大案。在办案过程中,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是他一直坚持的理念。每次对嫌疑人进行提审和开庭发表公诉意见时,他都会苦口婆心地劝说其汲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黄婷愉

  57.黄婷愉 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85年8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连续两年办案数量位居全科第一,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到嘉奖。

  黄婷愉参与承办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职务犯罪系列专案等。2012年8月,她被确诊罹患肺癌后,隐瞒病情坚持加班一个多月,将手中所有案件全部办理完毕后才住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她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与病魔不懈抗争,在巨大的痛苦面前始终乐观、坚强,从不轻言放弃,被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教授作为抗癌典型激励其他病人,展现了当代青年检察官的顽强坚韧品格。

苏慧

  58.苏慧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1979年3月出生。2009年获钦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论辩赛个人第一名、团体第一名,2012年被评为该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3年2月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自2012年起,苏慧担任了钦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短短一年多,就做出了几件让人拍手叫好的漂亮事:在她的努力下,广西首个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科成立,继而推动钦南区打造出少年司法一体化模式;在她的倡议之下,钦南区检察院开通了广西检察机关首条惠民检察热线,成为保一方平安的“解压阀”;与此同时,由她分管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也坚实地走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从检11年来,苏慧把一片赤诚融入挚爱的检察事业之中。

唐波

  59.唐波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1977年2月出生。2009年10月,因成功研发反贪线索管理系统、反贪数据库管理系统、内部文件管理系统等,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2012年,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多年的唐波以他对计算机技术的热爱和执著,设计开发出了“广西检察机关反贪业务数据库管理系统”,这套几乎由唐波独立担纲开发的含有案件管理、线索管理、文件管理、话单短信分析等4个类别近15个子系统的软件,解决了多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案件、线索、文件管理耗时费力、效率不高的问题,提高了全区查办反贪案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覃斯斯

  60.覃斯斯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1979年9月出生。曾荣获2011年度全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等奖励。

  从检9年,3000多个日夜,覃斯斯一步一个脚印,告别了昨日的稚嫩,成为上林检察的业务精英和杰出代表。她承办了大量重案、要案、难案,其中受理并成功起诉了上林县韦忠诚、广西横县闭毓宁等2个涉黑案件,李世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共参与处理重大集体访、过激访等8件次,接待群众120多人次;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周伟

  61.周伟 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1967年8月出生。曾被海南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琼海市十杰青年、海南省检察院优秀侦查员和琼海市检察院优秀个人,2013年5月被高检院反渎职侵权厅评为先进个人。同年9月,被琼海市评为道德模范。自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以来,他始终战斗在工作第一线,带领全局干警查处了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取得显著效果,其中包括海南省农垦公安局东红分局原局长程某和东平派出所原所长赖某徇私枉法案,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黎某和龙某滥用职权案,琼海市卫生局陈某、王某、温某玩忽职守案,琼海市国土局、房管局苏某、陈某、蔡某、符某涉嫌玩忽职守案。

罗来建

  62.罗来建 海南省五指山市检察院毛阳检察室副主任

  1983年10月出生。先后获得2009年、2010年、2011年“五指山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10年被评为“海南省普法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参加工作以来,罗来建接访28多件,化解矛盾纠纷16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件,开展法制宣传14场,1500多人次。通过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掌握了农民最想了解的法律问题。随后,一块块乡镇检察室法制宣传栏在各村村头巷尾树了起来,一本本《农村常用法律问答》、《海南农业和农村惠农政策60问》送到“三农书屋”,一张张检民联络卡发放到农民手中……

封彦宇

  63.封彦宇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控告处检察员

  1980年8月出生。曾被评为2008年、2009年、2010年度院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1年1月被评为“乐东县全面完成茅草房改造先进个人”。

  33岁的封彦宇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勤奋钻研,爱岗敬业。在挂职担任乐东县黎族自治县佳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他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与黎族百姓同吃一锅饭、共饮一壶茶,逐步融入到群众之中,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里,修路、建桥、引水、下大力进行茅草房改造和引进产业化项目等,一心一意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赢得了黎族同胞的信任和拥戴、被誉为“好检察官书记”。

庄永东

  64.庄永东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

  1969年10月出生。曾先后获得重庆市检察院“十佳侦查员”;2005年和2007年,两度被涪陵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8年2月,被评为重庆直辖10年有突出贡献检察干警;2010年11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我身边的检察职业道德模范”等荣誉。

  自2007年7月,他任职侦查局局长以来,带领队伍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2件151人。其中,大要案65件8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20余万元。2013年5月,高检院决定授予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郑涛

  65.郑涛 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驻经开区中心检察室主任

  1970年3月出生。先后被评为“重庆好人”、“中国好人”。

  在反贪局工作期间,郑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其中50余件要案大案。2006年,他不幸身患恶性淋巴癌。2007年,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在检察室工作期间,他首创“多方”联动矛盾化解机制,建立群众联防职务犯罪预防机制,设立“孝廉文化墙”,担任重庆电视台《凡人有事》检察官调解员。他将投身工作的幸福当成治疗疾病的良药,用行动生动诠释了——工作着是美丽的。现在的郑涛仍然忙碌着,他说:“只要我存在一天,希望能增加生命的厚度,好好工作,好好为群众服务……” 

潘朗

  66.潘朗 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1962年10月出生。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人民好公仆”、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优秀干警”等荣誉称号。

  自2007年任民行科科长以来,潘朗共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千余件,通过抗诉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改变原审裁判100余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获采纳;向相关部门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60余件获采纳;和解各类民事申诉纠纷300余件。所办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全市首届民事行政十大精品案件”和“重庆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精品案件”。这些荣誉见证了他从检15年的荣光和心血。

吕恩坤

  67.吕恩坤 四川省达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1974年1月出生。先后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干警”、“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大竹县“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吕恩坤法律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长期工作在反贪工作一线,先后主办、参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0余件,大要案70余件,正科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涉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共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17年来,吕恩坤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大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再到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职位在变,但他紧贴群众的心不变。他常说:“身为人民检察官,要对得起身上的检察制服,要时刻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为人民着想。” 

阳世福

  68.阳世福 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1968年10月出生。曾多次被县委、市委表彰;被广安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两次和嘉奖一次;被四川省检察院记二等功一次。2012年获“敬业奉献”四川好人道德模范人物。

  2002年10月,阳世福被检查出患胆总管下端分化腺癌,经过2次手术,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凭着顽强的毅力,他先后取得了法律本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检察员资格。此后,他主动请缨回到公诉科参与案件办理。2007年至今,完成了500余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先后参与办理了邻水县“4·26”张华与郑良斌等人聚众斗殴涉黑涉恶案,吴远亮、吴远旺等团伙涉恶案等一批在全县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雷静

  69.雷静 四川省内江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1982年8月出生。曾先后被评为内江市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内江市“优秀共青团员”、“内江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提名奖”、“第十届内江市优秀青年”、内江市“优秀公诉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四川省“十佳公诉人”和“十佳青年检察干警”。

  工作中,她成功承办了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资中县法院干警刘又一持枪抢劫和故意杀人案,泸定县委原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文受贿案,资中县公安局原民警陈文、罗康国徇私枉法案,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原局长范平滥用职权和受贿案等大要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从检十年来,她200多次站在公诉席上慷慨陈词,维护着国家和法律的威严。 

王伟琴

  70.王伟琴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反贪局预防科副科长

  1984年2月出生。2012年2月当选六盘水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同年11月当选全国优秀青年检察官,2013年7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荣立个人一等功。

  带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王伟琴来到贵州,扎根六盘水。从检后,他把这种精神复制到检察工作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了当初的誓言。他先后承办和参与办理公诉案件400余件1000余人,其中有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腐败案;有侦查卷宗90多册、审查报告长达1000多页、起诉书64页、被告人58名、涉案罪名11个的涉黑专案……所办案件中无错案、罪案、撤回起诉、瑕疵案,更不存在违法办案等情况。 

罗勇

  71.罗勇 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

  1968年4月出生。先后荣获省委、省政府嘉奖1次,市委、市政府嘉奖1次,市委嘉奖1次,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面对控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罗勇敢于创新,针对程某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一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通过公开审查,撤销了原不起诉决定,并使程某息诉罢访。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深化“检务公开”,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涉检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工作开辟了新思路,积累了新经验。该案是贵州省检察机关首例通过公开审查纠正原决定的案件,被中央政法委遴选为典型案例编辑出版。在工作中,罗勇坚持原则,不谋私、不滥权、不违法,作风简朴。 

韩彩云

  72.韩彩云 贵州省龙里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

  1971年11月出生。2011年被黔南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被龙里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7月被贵州省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从检16年中,不管在什么岗位,韩彩云都爱岗敬业,忠诚履职,特别是在个人和家庭遭遇诸多不幸的艰难时刻,她以惊人的毅力承受了来自家庭困难及个人长期病魔缠身的双重压力,顽强地坚守在检察工作的阵地上,开创了负责科室多年来的最好成绩,带动了全院工作的整体进步。工作中,她一丝不苟,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办理的多件案件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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