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最美检察官(之二)
时间:2013-10-1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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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春

  25.王友春 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

  1954年8月出生。被评为2011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连续11年被评为闸北区优秀志愿者,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区优秀共产党员2次。

  1988年8月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历任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监所科副科长,现工作于闸北区检察院政治部,负责机关党委、老干部等工作。2000年,由区司法局、街道牵头,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三泉路821弄居委会“法律咨询夜门诊”挂牌成立,作为首创者之一,王友春坚持11年来每月15日晚上,到“夜门诊”为小区的街坊邻居无偿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化解邻里纠纷。11年来,他协助调查、参与化解各类纠纷800多起。

包莉娜

  26.包莉娜 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1980年11月出生。曾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上海市第一届“十佳检察官”提名奖、上海市红十字会博爱奖章等荣誉。

  2003年进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和公诉科工作,现任检察员,同时也是松江区检察院公诉科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在公诉科从事一线办案工作,她兢兢业业、忠诚履职。热心公益的包莉娜于2005年4月志愿加入红十字会中国造血干细胞资料库。2009年,她接到上海市红十字会的电话,得知自己与浙江杭州的一名12岁白血病患儿配型成功。因为她的捐赠,挽救了患儿年幼的生命,更为另一个家庭点燃了希望之火。

夏正枫

  27.夏正枫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主办检察官

  1961年12月出生。曾荣获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个人、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区“五一劳动奖章”,连续3年获区嘉奖、被区人事局记三等功。

  夏正枫自1991年入院以来,先后在税务检察室、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工作。从事检察工作21年来,夏正枫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先后办理了上百件税务案件及数百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了大量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及综合治理工作,无一件错案。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她是领导眼中的“好帮手”、同事心中的“好姐姐”、未成年人口中的“知心妈妈”。

李海青

  28.李海青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控申科主任科员,“海青工作室”负责人

  1970年5月出生。2012年2月被南京市委政法委授予“南京市优秀政法干警”称号,2013年4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创办了“海青工作室”,在涉检信访工作中总结提炼出“四心、四到位”接待法,深受群众好评。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先后接访当事人1491人次,化解各类涉法涉诉矛盾153件,救助刑事被害人25人,先后收到致谢锦旗23面。李海青还先后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40多家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十八大期间,南京电视台特别栏目“我和你”专题全面报道了“海青工作室”的事迹,称李海青同志为“金牌调解员”。

张琴

  29.张琴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1983年9月出生。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青年公诉人”、“青年岗位能手”。

  张琴连续8年组织青年干警与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孩子结对,建立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爱心基地,策划“五微”行动关爱闲散青少年,设立“方圆法律服务社”。2009年,张琴和同事们在全国范围率先聘请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为“检察观护员”,全程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维权、帮教。2013年又扩大观护员队伍。至今共观护涉案未成年人数百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所在科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等。

夏立红

  30.夏立红 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后白检察室主任

  1968年9月出生。先后荣获镇江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十佳青年卫士”、“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

  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年来,先后办理民行案件300余件。他通过促成执行和解,为2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0余万元,通过民行抗诉为退伍老兵追回流失的养老金,通过督促起诉帮助某村挽回集体资产数百万元,并积极为该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村级管理、化解群众矛盾提供法律帮助,使该村由贫困村、信访村迅速发展成为苗木大村、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王芬芬

  31.王芬芬 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1962年2月出生。2012年被温州市政法委作为“学习身边典范人、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先进典型,同年被浙江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今年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满意公务员。

  从检20余年,她以公正执法的信念、为民解忧的情怀,赢得了赞誉,赢得了民心。近5年来,王芬芬所在的民行科围绕保民生、护民利为重点,向行政执法部门发送了96份检察建议,至今已落实了95件。2009年以来,她带领民行科成功调处民行申诉案件86件,连续3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民行科先后两次被温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许航

  32.许航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1983年10月出生。先后获杭州市十佳公诉人、杭州市检察业务尖子、杭州市劳动模范、浙江省首届控辩大赛“最佳辩手”、全国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优秀辩手”等荣誉。

  2006年考入西湖区检察院,一直在公诉岗位上奋斗着。7年来,她从一个“跟班”成长为主诉检察官,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学生,成长为一名优秀公诉人,办理和审批的500余件案件至今无一被判无罪,无一被撤回起诉。2009年8月,许航亮相浙江卫视节目《我爱记歌词》,更让全国的观众一下子记住了这位西湖边上敢于担当、热爱生活的女检察官。 

张伶

  33.张伶 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1961年10月出生。荣记三等功一次。他为人低调,淡于名利,一次次放弃记功表彰机会,主动把荣誉让给别人。近3年来,他所在的团队先后有3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10余人次获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

  1981年从部队转业进入龙泉市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法纪科干警、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32年来,他兢兢业业,不顾自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始终冲在办案一线,办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案件。近3年来,他所在的反渎局立案侦查的8件反渎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质量和效果名列丽水市前列。他常说:“只有坚守本分,办案时才能底气十足。” 

汤玉和

  34.汤玉和 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1970年7月出生。他相继被评为安徽省“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10月入选“中国好人”敬业奉献类候选人。

  汤玉和先后任书记员、检察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03年1月起任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在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不论是自己主办案件,还是辅助他人办案,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心中始终装着公正这杆秤。他办理各类批捕案件500多件,其中不批捕30余人,追捕漏犯近20人,至今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时限。他所办理的百余件立案监督案件,全部被起诉至法院并均被作有罪判决。近年来,汤玉和身患重病,他把工作当作治疗疾病的最好“药方”。

陈晓兰

  35.陈晓兰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1962年3月出生。先后获得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芜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和芜湖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陈晓兰1998年8月从法院交流进入检察机关,已从检15年。从2006年11月开始致力于三山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因博大宽广的爱心、精心筹备的慧心、无微不至的细心、持之以恒的耐心和助人为乐的善心被称赞为“五心级”代理妈妈。三山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精品案例被全国妇联纳入“共享蓝天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案例集锦”向全国推广,并入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该院获得安徽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和“维护儿童权益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姜星

  36.姜星 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1958年10月出生。先后被安徽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并获得阜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他先后办理了安徽省首例民事抗诉案件、安徽省高级法院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抗诉案件。全国二次民行工作会议后,安徽省首例对民事调解进行抗诉的案件、首例查办的虚假诉讼案件均出自阜阳。阜阳民行案件的抗诉改变率均保持在95%左右,提请抗诉案件省院采纳率均在80%左右。在他的带领下,阜阳的民行检察工作曾经连续8年在全省民行业务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先后被安徽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刘龙清

  37.刘龙清 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

  1972年3月出生。福建省检察业务专家,芗城区人大代表。先后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第八届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十佳标兵”、“2009年度感动漳州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1997年考入漳州市检察院后,刘龙清鉴定各类案件12583件,纠正冤假错案355件,尸体解剖259件,无一起错案。因工作表现突出,2013年8月,成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刘龙清劳模(鉴定)工作室”,9月,他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聘为兼职教授。

吴雅芳

  38.吴雅芳 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1977年9月出生,先后被授予晋江市优秀共产党员、泉州市优秀公诉人、泉州市优秀女检察官、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和福建省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

  13年来,她政治坚定,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近3年来,她平均每年办案145件,工作超负荷运转,“五加二”、“白加黑”是她的工作常态,她审查起诉的案件,均做到了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她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业务新人在她的帮助下成长为办案能手。

戴静

  39.戴静 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员、公诉处主诉检察官

  1977年12月出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先后被评为或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厦门市第七批“拔尖人才”以及“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从检13年,先后办案400余件600余人,不起诉36人。其承办案件大多是“硬骨头”案件,包括公安部督办的苏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系列犯罪案件、易某等人特大网络诈骗犯罪案、该省迄今查获毒品数量最大的邱某等人跨国走私、贩卖、运输冰毒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

赖蓉蓉

  40.赖蓉蓉 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1966年8月出生。荣获“江西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西省优秀女法律工作者”、“江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

  她二十多年如一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通过释法说理、和解等非诉讼途径息诉了多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领导眼里,她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顶梁柱;在申诉人眼中,她是可以信任和依赖的亲人。她共主办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0多件,提出、提请抗诉80余件,再审改判60余件,和解息诉100余件,指导办案900余件。今年8月23日下午,赖蓉蓉作为高检院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高检院作了事迹报告。

蔡明筱

  41.蔡明筱 江西省万年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1978年3月出生。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业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和全市检察业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

  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坚持公“心”执法,面对金钱诱惑,不徇私情。她真“心”感化,让看守所留守服刑的未成年犯迷途知返,重新扬起理想之帆。她倾“心”创新,督促民政部门替已死亡流浪汉无名氏家属向交通肇事方索赔,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共独立审查起诉各类案件193件221人,移送审查起诉183件209人,有罪判决率100%。在担任民行科长期间,该院民行检察工作年年在上饶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前茅。

魏云秀

  42.魏云秀 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侦监科科长

  1963年10月出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次,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江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江西省先进个人”、“江西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她在检察战线工作了30个春秋,把全部的精力倾注到她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中,把一片真情奉献给她所爱的未成年人,在宣传B预防B帮教中开创了有特色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展示了人性的光辉和法律的温情,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维权妈妈”。她负责开展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年年有新意,形式内容不断创新发展,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推广,2004年被高检院、团中央等11家单位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尹丽玮

  43.尹丽玮 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1978年11月出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被评为“诸城市劳动模范”、“诸城市道德模范”、“潍坊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被授予“潍坊市十佳公诉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山东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潍坊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从事公诉工作10年,她共办结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重大疑难案件40余件。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尹丽玮摸索出了一套独特的“问题学习法”:认真总结在办案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和办案后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如今,尹丽玮的“问题清单”已成为该院公诉科干警破解疑难问题的“宝典”。 

王家强

  44.王家强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

  1960年5月出生。2012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重要宣传典型;被烟台市委宣传部确定为全市重大宣传典型;被烟台市委授予“先锋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先后荣获“烟台政法标兵”、“全省优秀检察官”、“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十佳烟台好人”等荣誉。多次被烟台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记三等功。

  1981年参加工作,1994年考入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至今。从事检察工作19年来,办理贪贿案件100余件;他清正廉洁,把清苦作为生活享受,用对事业的坚守和无私奉献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齐立东

  45.齐立东 山东省临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1973年12月出生。先后获评“平安临邑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被德州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6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荣誉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995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历任监所科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参加工作18年来,先后查办全省首例特大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等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2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所带领的科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山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授予“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田文生

  46.田文生 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

  1968年11月出生。多次被开封市委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连续3次被开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当选首届“开封市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首届“感动尉氏十大爱岗敬业人物”。尉氏县委政法委、开封市检察院相继作出向他学习的决定。

  1994年,田文生考入尉氏县检察院。从检18年来,田文生独立审结各类批捕案件1353件1627人,累计追捕漏犯113人。2002年8月,田文生和同事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准备,制作出的范金光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案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荣获全国“十佳”法律文书称号。

毕冬云

  47.毕冬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公诉局局长

  1972年7月出生。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南阳市十佳政法干警”、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南省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等多项荣誉称号。

  从检20年来,毕冬云办理或指导助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938件,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她探索创新的“两非”处置方式、“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规定”等制度被省市两级院转发推广。1995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她的左腿。18年来,因每两年她都要更换义肢,残肢末端增生的纤维瘤被义肢压迫带来的神经疼痛始终侵扰着她。对此,她采取“药物止痛法”,平均4片药支撑自己办一起案件。

翟二闯

  48.翟二闯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1977年8月出生。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先后被评为郑州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郑州市公诉业务十佳检察官,河南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并入选郑州市公诉人才库、河南省侦查监督人才库。

  翟二闯先后办理了省委领导批示的刘某等9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马三女”驾车碾轧农民工案等一批大要案。9年来共办理刑事批捕、起诉案件3300余起4100多人,正是这种“海量”案件和坚持不懈的业务学习,造就了他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和精深的法律造诣,他先后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文章20余篇。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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