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时间:2013-07-01  作者:韩兵 毕然 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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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检察院采用蒙汉双语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同。本报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伊凡 郭彩霞摄

   

  6月24日,山西省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接受群众举报。本报记者郭超美 通讯员白林 姜赟摄

   

  6月24日上午,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在闹市区设置宣传咨询站,现场宣传举报,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报记者张宁 通讯员王婷婷 何伟摄

   

  6月24日至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设立宣传点、咨询台,向群众宣传举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报通讯员潘慧摄

  黑龙江:群众的信任程度进一步增强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毕然)记者6月24日从黑龙江省检察院举行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6251件,其中署名举报3085件,同比上一年度的2504件,上升23.2%,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程度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与集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向10多个重点行业提出40余份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500多项,开展廉政教育150多次,涉农惠民政策执行中的违规违法现象明显下降。

  “举报宣传周”期间,黑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除采取借助新闻媒体、深入重点行业、上街设点宣传等常规方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外,还充分利用龙剑网、龙之剑杂志等省检察机关特有的重要宣传阵地,通报有关情况,介绍举报知识,公布举报电话及网上举报地址,滚动播发举报宣传优秀征文及公益广告,全方位立体宣传,力求取得最佳宣传效果。

  江苏:查处8起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梁萍 李崇闽)记者从6月25日江苏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暨“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举报保护和奖励制度,去年以来,共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8起,发放举报奖金180余万元。

  据介绍,2012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2012年至今年5月,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3746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10286件,渎职侵权线索346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线索338件。集来电举报、留言举报、网络举报多项功能合为一体的“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共受理举报线索1923件,并根据这些线索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在强化举报线索管理的同时,江苏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实名举报答复制度,认真落实举报保护和奖励制度。在举报工作中,既注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举报工作健康发展。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共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8起。去年以来,各级检察院共发放举报奖金180余万元。  

  湖北:130个检察院街头宣传举报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漆青梦)6月25日上午9时,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五个“举报宣传周”的第二天,湖北省三级检察机关130个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负责人纷纷走上街头,采取设置举报宣传点、组织流动宣传队、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资料等“面对面”的线下活动,以及微博、微信、短信互动等“点对点”的线上方式,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检察机关查处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举报的正确方法和途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来源。”据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介绍,该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高检院有关举报的管理规定,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加大举报人保护力度,有力地促进举报工作稳步发展。2012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9048件,其中省院受理1699件,全部按程序办理。仅去年一年,奖励举报有功人员79人。

  四川:前4月查办贪贿案500余件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6月24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启动第15个“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今年前4个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500余件,其中查办司法机关人员10余人,查办行政执法机关人员150余人。

  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怎样的措施?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对举报线索采取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强保密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坚持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格保密纪律,要求妥善保管举报材料,严禁泄漏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对打击报复或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积极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帮助其挽回损失。

  另据了解,2012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4352件,其中受理网络举报同比上升36%;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124人,发放奖金17.2万元。    

新疆:17个月查办职务犯罪842件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 通讯员杜霞)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6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1月至今年5月,全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42件931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余元。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疆检察机关围绕“三农”和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重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组织人事和行政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全疆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013件,初查959件,立案侦查703件772人,其中大案370件,要案43人,挽回经济损失19688.22万元。同期,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59件,初查330件,立案侦查139件159人,其中大案30件,要案7人,挽回经济损失1604.55万元。查办了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

  广州:贪污贿赂案件呈现6大特点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特约记者刘韬)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5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职务犯罪369人。

  据介绍,目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大要案多。1月至5月,该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大案250件280人,占立案总件数99.6%;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41件,占大案数的32.8%。查处要案42人,占立案总人数15%。二是窝串案多。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使下,上下勾结,群体作案的现象相当突出。共查处窝串案208件243人,占立案总数82.9%。三是涉及商业领域贿赂犯罪多,所查办案件涉及商业领域的230件265人,占立案总数91.6%和74.1%。四是行贿犯罪多。共查处行贿犯罪104件111人,占立案总数的41.4%,同比增加了7.3%。五是高发领域集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审批等领域依然是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领域,其中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90件92人,占立案数的35.9%。六是作案手法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除直接截留、虚报冒领侵吞或利用自身职权以权谋私直接收受现金、购物卡外,转向通过虚假借钱、收受干股等形式收受财物。

  宁波:“单线联系”保障举报人安全

  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周琼)6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通过媒体宣传、检察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形式开展举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完善举报制度,举报的方法、途径,举报人保护和奖励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及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

  据了解,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2012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实行了实名举报代号制和单线联系制度。举报人可以自行设置密码,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多种途径举报,与首次受理人员单线联系。对重大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求非公开向院领导举报的,或者举报人要求预约时间进行举报的,举报中心将及时安排检察长在约定时间进行接待。检察机关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举报人或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近年来,该院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8人,发放奖金9万余元。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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