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举报宣传周”活动侧记
时间:2013-06-26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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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这是实名举报,我们一定答复您。”认真听完举报人反映问题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看着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向举报人郑重承诺。根据规定,检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件件答复。

  “老同志,这里是公共场合,为了保护您,请跟我来,我们到合适的地方就您举报的问题再作进一步详细了解。”在柯汉民的建议下,一旁的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提醒举报人跟他走。

  6月25日上午,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的中国美术馆正门前,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正在联合开展2013年“举报宣传周”上街设点宣传活动。高检院副检察长柯汉民、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和北京市检察官坐在一排,现场接待群众,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控告。

  派发宣传手册、制作展板展示、播放多媒体影视资料、检察官现场接待……记者发现,活动吸引了一大批来自附近社区的居民和路过的外地游客驻足参与。每名负责接待的检察官面前,不一会儿都坐满了前来咨询的群众。

  活动中,北京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官赵志松的座位前,始终围着两三名群众,轮流着向赵志松咨询。“是不是实名举报的都能查处,匿名举报的就不查处了?”来自东华门街道的社工小王问。“举报线索能否查处,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不是以是否实名举报作为查处依据,但实名举报可查性更高,因为可以联系到举报人补充举报信息,利于调查取证。我们建议大家实名举报。”赵志松作出这样的回答后,担心小王不能完全理解,紧接着又补充介绍了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

  “我是社工,经常接触社保办理、福利发放等工作,今天向检察官了解了相关知识,回去告诉同事和朋友,一方面提醒大家不要以身涉险,另一方面鼓励大家发现问题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小王告诉记者,他希望检察机关多举办类似活动,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

  据了解,在今天的现场接待中,大部分属于法律咨询性质,涉及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的,主要是询问举报程序和举报人保护有关内容,检察官们都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疑虑。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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