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
时间:2012-06-12  作者:崔静 傅双琪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崔静 傅双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指出,中国将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的程序,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根据行动计划,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死刑适用标准。 

    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规范量刑裁量权,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规范量刑程序的规定,保障量刑公开、公正。 

    此外,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和证人保护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判断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行动计划提出,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建立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