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监督虚假诉讼案为当事人避免损失
时间:2022-03-02  作者:罗晓娅 耿玉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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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和“无中生有”常常是魔术师用来吸引观众的噱头。可现实生活中,却有人频频把此种把戏当做生财之道,还找来“托儿”打配合。然而,这种把戏终究敌不过事实和证据。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形式监督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为当事人避免损失218万余元。

2012年,为专门从事高利放贷,刘某与他人合资1000万元共同成立某投资公司,并招募多名人员作为公司员工,专门负责暴力讨债。2014年,潘某因工程建设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刘某借高利贷共计600余万元,却迟迟未还。直到2015年,正在为房地产建造工程而忙碌的潘某莫名其妙被告上法庭,原因不是自己拖欠刘某的高利贷,而是一份来自陈某的“天价”石料欠款协议。这令潘某感到疑惑又委屈:自己从未向陈某购买过石料,彼此之前甚至都不相识,何来欠款之说?这从天而降的218万欠款彻底把潘某“砸”懵了。

庭审中,陈某提交的供货合同和结算协议成为此案的主要证据,法院判令潘某支付陈某石料款218.9万元。潘某虽然一直辩称自己与陈某并不认识,两份证据是在刘某威逼下才签订的,但苦于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直到2020年,普洱市检察院开展虚假诉讼线索排查专项行动,排查过程中,潘某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出现在刘某高利转贷刑事卷宗中,该院遂迅速展开调查,事情也因此出现了转机。经过调查核实,陈某与潘某根本不认识,潘某确实找刘某借过钱,但从没有向陈某购买过石料。

那么合同中的218万余元石料欠款又从何而来?

原来,这一切都是刘某的阴谋。2015年,刘某见潘某正在建盖某房地产工程,便心生一计,想从中捞一笔,于是打起了虚假诉讼的算盘。刘某找来侄儿陈某做“托儿”,二人合谋捏造了潘某与陈某进行石料交易的合同,同时捏造了潘某欠陈某石料款218万余元的协议,并强迫潘某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后,就上演了陈某状告潘某拖欠其石料款的虚假诉讼。

既然双方之间没有产生真实的石料交易关系,会不会是潘某向刘某借款后,因潘某长期欠钱不还,刘某催债不成又忌惮法院发现其出借高利贷的事实,因此想出了既能掩盖其放高利贷的事实,又迫使潘某还款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呢?想到这里,检察官立即通过查阅法院卷宗以及重新询问当事人等方式,逐步厘清案情脉络,最终确认石料款与借款不属同一事实。刘某已于2015年和2016年,以潘某欠其借款共计700余万元向法院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而且法院也已经判决潘某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在查清潘某与陈某、刘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后,陈某与刘某合谋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的不法行为终于浮出水面。

查明上述事实后,普洱市检察院向普洱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依法再审陈某与潘某合同纠纷案。普洱市中级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裁定再审此案。再审庭审时,经潘某与陈某当面对质,陈某当庭承认其根本不认识潘某,更不可能向潘某出售石料,石料交易与虚假诉讼均为刘某一手策划安排。

近日,法院再审撤销了原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起诉,潘某也避免了莫名的巨额债务。

(原标题:200多万巨额债务从天而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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