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讨薪说起!检察君“案说”劳动维权那些事儿
时间:2021-05-02  作者:  来源:河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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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

是劳动者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


检察君与大家从讨薪说起

“案说”劳动维权那些事儿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川某建筑公司承包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某小区项目四标段,被告人韩某龙与四川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接该标段的外脚手架及防护工程。

被告人韩某龙雇用周某超等人具体施工,项目施工结束后,四川某建筑公司与韩某龙结算工程款后已经超额支付韩某龙工程款194432.06元。但韩某龙结清工程款后,尚拖欠周某超等33名民工工资315615元并逃匿至外地。

川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17日向韩某龙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韩某龙没有执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告人韩某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四川某建筑公司为了让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在劳动局监督下发给民工工资110000元。

韩某龙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川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川汇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察官说法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案被告人韩某龙作为工程的分包人,有支付实际施工工人工资的法定义务,其明知未支付完毕工人工资而离开周口,且将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属于逃匿行为。

其行为直接导致多名民工被拖欠工资315615元,属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明知故犯,主观恶性大。鉴于被告人韩某龙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犯罪是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职能。涉及劳动维权的其他种类犯罪行为,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强迫劳动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都是由检察机关来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哦~

支持起诉 助力农民工兄弟讨薪

陈某等66人与黑龙江某建筑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承接辽宁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的文化社区主体五项劳务工程中的钢筋、力工、瓦工、木工项目。

合同义务如约履行完成,但分包单位派遣公司与承建单位工程公司在政府部门协调下仅给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的93万余元工程款一直拖欠。

检察机关在主动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收集农民工讨薪问题线索时,掌握到陈某等66人被欠薪的情况后,迅速与农民工兄弟取得联系,全面调查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了解到农民工兄弟中的大部分非本地人,家庭经济普遍困难,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不懂得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于是在查清案情后向所在地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建议法院依法及时审理裁决。

法院审理后判决,派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劳务费932160元,工程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检察官说法

支持起诉是指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无法起诉的,经当事人申请,检察院可以依法支持权益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

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拖欠工资不付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成功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

支持起诉是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职能。涉及劳动争议的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法院执行活动监督都可以找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部门哦~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帮助解决农民工被欠薪

2019年10月28日,武汉市某区人社局针对某家具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继续支付工资、赔偿金并处罚款5000元,逾期不缴纳按日加处罚款。某家具公司收到处理及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区人社局遂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18日,区法院认定某家具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区人社局向无任何代理权限的柯某催告送达,催告程序不合法,裁定不准予执行。

2020年7月10日,相关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专项活动中发现上述线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经调查核实认为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并无不当,但区人社局存在对加处罚款未催告的违法行为。

办案单位进一步查明柯某系某家具公司实际控制人,考虑到民事支持起诉周期,遂向柯某释法说理,促其合法经营。同时考虑因疫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与公安机关达成不宜作为犯罪线索移送的共识。7月24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涉案农民工接受柯某道歉,并与其签订和解协议领取拖欠工资。区人社局据此决定免除对柯某的加处罚款。

检察官说法

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执行的一种,是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的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针对法院上述执行行为开展的监督。

这个案例中,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多种手段,最终促使农民工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做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既促进依法行政,又监督法院改进工作,一揽子解决农民工欠薪的民事纠纷。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职能。涉及劳动争议的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都可以找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部门哦~

维权方式

实践中,劳动者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和投诉,由其向用人单位发布责令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 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工资。

3. 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检察院支持起诉。

5. 对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对于逃避支付,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刑事立案。

7.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以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光荣属于劳动者

幸福属于劳动者

劳动者的权益

检察官来守护


每一个在岗位上兢兢业业

辛勤工作的人

都是“五一劳动节”的主人公

辛苦了,节日快乐

向劳动者致敬!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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