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告官”到法治政府
时间:2019-10-01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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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新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依法行政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环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

1988年8月25日,61岁的浙江省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和县长黄德余对簿公堂。

此案被称为中国行政诉讼第一案,更推动了我国行政诉讼立法进程。

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2014年,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后首次大修,聚焦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引导老百姓“信法不信访”。

2017年,行政诉讼法再次修改,新增“行政公益诉讼”条款,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

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行政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深化。

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2012年,行政强制法颁布。“三法一条例”的出台,为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

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党和政府主动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无比坚定,推进力度和效率更是在世界法治发展史上所罕见。

1999年,国务院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018年,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推进“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政效率显著提升。

在山西,政府将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全国率先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率先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天以内,今年年底将压缩到3天以内。

法治政府偶尔“失灵”怎么办?引入外部监督制约很重要。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检察监督,都是有效的监督方式。检察监督中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

1997年,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以原告身份起诉该县工商局擅自出让房地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监督行政机关的责任,同时比起一般的公民、社会组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共利益,有独特的优势。”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如是说。

2017年9月,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发来贺信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检察机关用好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方式,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行政执法机关一道,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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