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第四次到北京二中与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21-09-01  作者:邱春艳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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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大保护”呵护“少年的你”

——张军第四次到北京二中与师生共话未成年人保护


9月1日,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第四次来到该校讲授法治课。

授课前,张军为考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2名学生代表颁发法治教育优秀表现证书。

北京市第二中学校长薛丽霞为张军颁发新任期聘书。

此次授课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分会场学生通过教育系统直播平台在线收看。

全国人大代表韩永进、陈云英,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什么是入职查询制度?遭受网络欺凌之后怎么办?学校、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责任义务?学生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方式保护自身权益?……9月1日,开学第一天,一堂以案释法的法治课在为北京二中师生和家长们答疑解惑。授课人,是第四次走进该校讲授法治课的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深情寄语‘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4名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庄严喊出青春的誓言‘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这誓言也是二中同学们的心声。百年前,一百多名二中学子参加李大钊同志领导的集会游行,抗议帝国主义侵略和军阀卖国,你们的学长周正铭以身殉国;百年历史交汇,我从课前发出的400份调查问卷中,已经感受到同学们青春热血、蓬勃朝气和思想深刻,以及中学生应当有的较强政治法律意识,难能可贵。”授课伊始,张军从庆祝建党百年的重大时刻追溯北京二中百年历史的优秀人物,感受同学们当下的精神面貌,引发现场师生们的共鸣。

此次授课紧密结合调查问卷,围绕新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两法”是未成年人的“成长宝典”、未成年人保护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要争当“守法先锋”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为什么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未成年人的“成长宝典”?“‘两法’内容涵盖了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小宪法’、处理未成年人事务的‘行动指南’,‘两法’蕴含的核心价值和理念是什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让大家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有更深刻的认识,张军提到这样一个案例:章某经营一家纹身店,他在无证无照且未核实年龄及身份的情况下,为40余名未成年人纹身。在家长提出反对意见,纹身导致有的未成年人就学、就业受阻的情况下,他仍继续为未成年人纹身。在对章某行为法无明文禁止的情况下,结合案例,张军指出,检察机关就是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理解和适用法律,认定章某的行为侵犯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判决支持起诉:章某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且须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张军特别指出,“两法”进一步丰富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任务。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与相关政法部门承担的“司法保护”职责,只有与其他“五大保护”共同发力,相融相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使“1+5大于6”,“1+5等于实”!

未成年人保护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如何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张军指出,父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重要阵地;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环境;网络是未成年人生活的新场域;政府是未成年人的坚实后盾;司法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围绕这“六大保护”的落实,张军结合具体案事例作了生动的讲解——“如果父母到外地工作,没办法直接照顾我们怎么办?短期的,可以委托临时看护,长期的,就要进行委托照护。”“同学们有没有看过最高检的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这个宣传片介绍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侵害,有责任及时报告,以案释法作了讲解。”“调查问卷显示,同学们最关注的话题是网络保护。未保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对未成年人在网络中学习、生活、交友、娱乐的权益予以保障。”“同学可能要问,如果自己家庭变故、生活困难,可以首先向谁求助?向‘儿童主任’!‘儿童主任’制度设置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今年是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目前全国已经有1万多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别程序,不管实施了违法犯罪还是受到了侵害,司法都会通过专业的人以专业的方式给予涉案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爱。”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自觉守法、如何自觉守法?张军结合具体案例指出,不良行为具有自害性与程度不同的害他性,常常是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前兆”,也会增加未成年人受到违法侵害的可能,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杜绝“小恶”滋生,远离不良行为,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未成年人要做“守法先锋”,重点需要把握哪些原则?张军给出三个要点:自觉守法就是自我保护;自觉守法应当履行义务;自觉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张军鼓励广大中学生,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更高要求,努力争当奉行法律、尊守法治的“守法先锋”!

排球课上被球砸、被孤立;被推下楼梯;母亲信息被传播;放学路上被围殴……这些行为属于哪种欺凌?有哪些危害?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授课前,结合影视作品中的具体案例,北京二中法律社团进行了案例研讨,同学们积极发言,表达观点——“这些行为有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会欺凌!”“不光是施暴者和受害者,这样的行为对其他同学也有影响,有的甚至可能害怕上学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都是我们的法律武器。”据了解,法治副校长张军多次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后,同学们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入法律社团的同学越来越多。

“你们是我们未来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期待将来用你们的所学为我们的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授课前,张军为考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2名二中学生颁发法治教育优秀表现证书。北京二中学校长薛丽霞为张军颁发新任期聘书。

此次授课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北京二中100名学生和5名家长代表在现场听课,北京市各区共20多所学校设分会场,各分会场学生通过教育系统直播平台在线收看。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北京市东城区委书记孙新军,全国人大代表韩永进、陈云英,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有关负责人,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北京市教工委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图片:程丁 闫昭 视频:田昊 张颖轲)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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