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整体布局有何部署?
时间:2021-08-12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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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就如何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意见》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整体布局有何部署?

答:《意见》明确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这是“四大检察”首次写入中共中央文件。

2018年底,为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水平的需求,最高检党组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作出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推动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同时,明确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

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这是“四大检察”首次明确写进全国人大决议。2020年5月、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均对“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要求。《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战略布局提供明确依据。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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