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以保障律师五方面执业权利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4日

全国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至2020年1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

这次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关于律师会见、通信权方面,监督包括随意扩大不准会见的案件范围、变相要求提供法律规定以外的文件材料等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律师会见、通信权等情形。律师阅卷权方面,监督包括对于律师正当的阅卷要求,未及时安排,且未说明理由;对于律师合理阅卷次数和时间进行限制;对于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收取过高费用等情形。在律师调查取证权方面,监督对于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不能及时作出决定等情形。针对律师人身权利方面,监督包括对律师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律师被非法关押、扣押、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等未能提供有效保护等情形。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检查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协调推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积极回应律师关切,共同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关于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检查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专用窗口;在案管大厅设置功能齐备的专门阅卷室、独立的律师接待室等,以及推行电子卷宗制作移送、探索开通手机APP或依托网络信息系统为律师提供服务等情况。

关于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方面,检查推动看守所等机关建立网上预约或者手机APP预约,方便律师及时掌握看守所的地址和电话,方便律师查询、预约,解决律师会见预约排队等问题。

关于为律师阅卷等提供便利方面,检查对于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检察机关及时告知律师阅卷。对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比如是否批准逮捕、是否起诉、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及时通知律师。

最高检对这次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行月度通报制度。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情况月度统计表对检察院、公安、法院、国家安全部门可能存在不受理回避要求或复议申请、不受理答复强制措施变更解除的申请、未告知涉嫌罪名和有关情况、不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限制律师收集核实调取证据材料等14项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都予以详细列明,并设置填选监督案件处于办理中还是办结两个选项,办结是采取通知纠正还是检察建议的方式,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监督效果明显。

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律师执业权利受妨碍第一时间受理调查处理反馈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4日

为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今年7月至2020年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开展这次专项监督活动旨在促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和有力执行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监督纠正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提高公信力。

这位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及时审查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促进健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探索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关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共享制度,畅通律师控告申诉渠道,及时通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内容包括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阻碍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和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紧紧围绕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监督检查律师反映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执业权利等控告申诉案件是否及时登记受理、是否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查终结、是否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反馈,以及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围绕律师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检查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协调推动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积极回应律师关切,共同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地检察机关将积极听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妨碍律师执业的总体情况,以及当地律师关注的其他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确保本次监督活动真正发挥实效。同时,围绕监督检查重点,深入查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整改的对策和措施。

检察机关将指定专人专班负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受理后及时全面开展调查核实,确保在受理案件后十日内进行审查,对控告申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依法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对律师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和控告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答复律师本人,并通报其注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对律师协会移交的申诉和控告,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两个工作日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向律师反馈。

最高检将组织工作组挂牌督办一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采取阅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调研督导,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对专项监督活动存在的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等情况和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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