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时间:2022-06-28  作者:周晶晶 汪光吉 李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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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为能动履职提供新动力

湖北武汉: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聚焦重点指标和薄弱项目,使数据分析成为提升检察业务质效的有效抓手,我市‘案-件比’逐步优化,目前已进入合理区间。”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召开的检察业务数据研判会上,该院检察长彭胜坤表示,要持续提升数据分析运用能力。

为有效激活数据资源价值,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保障司法办案实践,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探索出一条以研判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促进更高水平能动履职的数字检察新路径。

类案分析助推办案指引出台

今年1月,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召开,强调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武汉市检察院积极落实,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为基础,对该市近年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纳入刑法规制以来,该市危险驾驶犯罪呈现逐年上升态势,且常年位居各类刑事犯罪首位。

“虽然危险驾驶罪管辖权在基层院,但该类案件在全市发案率过高。各基层院的办理情况怎么样,作为市级院有必要了解具体情况。”武汉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琼表示。

为此,武汉市检察院对该市16个基层院近五年来办理的1.8万余件危险驾驶案进行了一次大摸底,从涉案人员情况、酒精含量、处遇措施、从重情节等多个层面收集数据,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报告显示,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湖北省检察院相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但对于规定以外的情形,各基层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案不同处理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案管办根据全市2021年酒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血液乙醇含量比重,结合浙江、四川、安徽、重庆等地执法标准,对不同执法标准下的处遇比率进行测算,进一步完善了分析报告。

今年6月,该院第一检察部以案管部门的分析报告为重要依据,综合全市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草拟了《武汉市检察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经该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全市适用。

专项分析提升工作决策质效

“我认为该案量刑畸轻,应当提出抗诉……”“我认为本案属于量刑偏轻,还没有达到畸轻的程度,不建议抗诉……”今年3月25日,在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上,9名检委会委员围绕是否应该对一起抢劫案提出抗诉进行激烈讨论。而在此前,这种热度较高的讨论场景在检委会会议中不常出现。

“我院检委会工作按部就班,运行情况到底如何,要进行调查研究。”在该院年初召开的一次检委会会议上,该院检察长杨屹东指出。

作为检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该院第六检察部立即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调取数据,对近四年来该院检委会工作决策质效及司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分析。经分析发现,由于检委会人员配备不齐,加之相关机制不健全、案件上会不顺畅,导致检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发挥审核把关作用不明显,客观上降低了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适用不捕不诉的积极性。为此,该院积极争取区人大支持,选任3名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检委会委员。

人员配强后,检委会运行逐渐焕发新活力。今年1月至5月,该院召开检委会会议讨论案件7次52件,经检委会决定对57名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作出处理决定、启动抗诉程序2件2人。

“现在,检委会人员结构更加合理,作为重大案件办案组织、重大检察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杨屹东说。

聚焦诉源治理贡献检察“数字力量”

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着力点,如何将检察大数据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引发了武汉市全体检察干警的思考。

“通过对我院近五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进行调研,我们发现涉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较多,预防相关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周罡表示。对此,该院起草《东西湖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条联动机制”》(下称“六条联动机制”),从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联动机制、特殊场所和行业治理联动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和从业限制联动机制等6个维度,提出构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未成年人总体机制的建议。

今年5月30日,在东西湖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工作推进会上,区委领导对“六条联动机制”给予充分肯定。

据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重喜介绍,2020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常态化组织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450次,同时聚焦检察业务工作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题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162份,为检察业务工作管理与推动辖区社会治理贡献了“数字力量”。

(本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汪光吉 李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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