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婷婷:为民而行,一步一个脚印
时间:2024-04-17  作者:刘韬 丘恺琦  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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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将心比心,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

“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办好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不能仅局限于审查卷宗,要有更强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被问起如何高质效办案时,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宋婷婷这样回答。

2024年,是宋婷婷在检察机关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她一直作为一线办案检察官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人认为,十年重复做一件事枯燥,但宋婷婷不这么想。十年办理的案件,件件相似却件件不同。她说,无论是涉及企业上千万元资金的“大案”,还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小案”,无不关乎民生,件件都要用心办。把每一个案件办踏实了,自己心里才踏实。正是秉持这样一种理念,宋婷婷在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办理了很多高质量的案件,先后获得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业务尖子等称号。

如我在诉,帮企业从巨额服务费中解脱

宋婷婷常说:“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理解他们的诉讼遭遇和感受,这样才能更高质效地办好案件。”

2021年,宋婷婷接到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涉诉一方是一家知名企业,被法院判决支付上千万元的服务费。企业负责人找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称所谓的服务费根本是子虚乌有。宋婷婷多次接访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后,得知该企业的几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为骗取公司财物,这几名员工和他人串通,虚构了不存在的公司债务。

“当时相关刑事案件尚在办理过程中,企业无法取得公安机关查明的新证据。而这正是我们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发挥调查核实权的关键时机。”对于了解到的情况,宋婷婷没有被动等待结果,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取得了涉案人员的讯问笔录及资金流水等证据。同时,为了确保新证据符合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她还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质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最终证实该案是企业内部人员内外勾结,虚开发票骗取公司服务费而引发的虚假诉讼。

据宋婷婷回忆,该企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时,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款已缴纳至执行法院,然而,从启动监督程序到最终纠正原审判决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为避免执行款项被发放导致将来执行回转困难,我指导基层检察院向执行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暂缓发放执行款。”宋婷婷说。

最终,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法院再审改判该企业无需支付服务费,已缴纳的执行款也顺利回转。

事后,该企业送来锦旗,对检察官依法监督表示衷心感谢。该案入选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办结案件后,可能还需要多走一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虚假诉讼也出现在新的领域,变换新的类型,不仅侵害案外人利益,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如何对这类隐蔽性强的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精准监督,是每一个民事检察官都要面对的挑战。

近年来,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为检察机关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增添了助力。作为民事检察办案一线的骨干,宋婷婷参与研发了“广州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平台”,建立了虚假诉讼突出领域案件的研判规则库,把办案经验提炼为计算机可识别的语言。她和同事们一起,积极推动打通数据壁垒,与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对接数据主题100多个。

据了解,依托该平台,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智能比对及风险提示,高效分析、研判、发现虚假诉讼监督线索,不断突破案源瓶颈。3年来,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19件,案涉金额约8亿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5条,极大提升了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但在检察办案时,往往需要向前多走一步,才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宋婷婷说。

在办理吴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时,宋婷婷调查发现,某行政机关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身份证号码错误登记为吴某的身份证号,导致吴某被错误限制高消费。“通常情况下,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纠正本案执行错误就能结案了,但想到这可能并非个案,我作了进一步研究,发现法院执行系统无需与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校验‘人名与证件号一致’即可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执行错误的可能性。”

案件办结了,多走一步可能耗时费力。但是如果实现了诉源治理,就可能避免一批类似案件发生。于是,宋婷婷找到数字检察部门,商议如何研发监督模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法定代表人‘登记错误+限消错误’监督模型”最终呱呱坠地。这套模型提炼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数据要素点,融合多家单位的执法、司法数据,通过数据碰撞比对,筛查出市场主体登记错误线索及民事执行违法线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成功将个案监督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该监督模型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检察官研究起了医学

“民事检察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将心比心,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听完宋婷婷最近促成的一起检察和解案件后,记者对于她的为民情怀有了更真切的感受。

那是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在医院进行支气管镜检查时突发昏迷,并在昏迷14个月后死亡。“我母亲只是去医院做个检查人就没了,我们一家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患者女儿情绪激动地说。

在审判过程中,患者家属坚持认为,是医院超剂量使用麻醉药导致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支付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医院则要求患者家属支付医疗费。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之后,法院最终认定医院对患者死亡承担20%的责任。

因不服法院判决结果,患者家属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宋婷婷成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一审、二审判决完全一致,案件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且有鉴定意见做依据,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可能性非常小。”参与案件讨论的同事说。而宋婷婷全面细致审查了原审全部卷宗和医嘱单、医疗病历等证据后,认为此案并没有那么简单。她向鉴定机构发函调查鉴定意见的依据,并在民事检察专家咨询平台咨询医疗责任的认定问题。

“当时光是各种单据就有上百张,其中还包含很多的医疗术语和英文缩写。我向医生朋友请教这些术语时,他们都开玩笑地说,怎么一个检察官开始研究起医学了。”宋婷婷在接受采访时说。

“超剂量的医嘱到底有没有真正执行?”为了弄清这个关键问题,也为了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宋婷婷多方协调沟通,最终由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召开听证会,邀请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医学院教授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患方和医方就案涉医嘱是否超剂量、医嘱是否实际执行、医院是否存在抢救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分别从医学和法律专业角度向当事人提问。听证员均认为,医嘱中开具的麻醉药确实超剂量,但患者死亡距今近十年,且当时未做尸检,已不具备重新鉴定的条件,难以查清医院是否实际执行医嘱并导致患者死亡。

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宋婷婷认为促成双方达成检察和解是最优的选择。在听证会后,她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分析利弊、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检察和解协议:医院须支付的13万余元赔偿款与患方须支付的90余万元医疗费相互抵销,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同时,为了避免今后再出现医嘱开具错误的情况,检察机关还就如何完善医嘱开具流程等问题向案涉医院提出整改建议,并已督促医院整改完毕。

学习无止境,追求办案质效无止境

“知识体系的及时更新和法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对于高质效办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赛促学,以学促干,是我参加业务竞赛的初心。”宋婷婷笑着对记者说。

从决定参加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开始,“业务、学习两手抓”的生活宋婷婷坚持了整整两年。“这两年里,和团队一起办理的每一个案件、进行的每一次释法说理、制发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内化为我参加竞赛的底气和动力。”宋婷婷这样形容备赛期间的收获。

2023年6月,经过三轮激烈角逐,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心理素质、快速的应变能力,宋婷婷从全国98名选手中脱颖而出,以优异成绩摘得“业务标兵”称号。

“备赛期间,她坚持两线作战,白天办案,晚上复习,几乎每个周末都在办公室度过。她把民法典的相关课程下载在手机里,在上下班的路上反复学习,把涂满了记号笔痕迹的各类书籍、指导性案例放至案头反复研读。”宋婷婷持之以恒的毅力给同事们留下深刻印象。

竞赛结束,回归工作岗位后,为更好发挥“业务标兵”的引领示范作用,做好“传帮带”工作,宋婷婷牵头组建了广州检察机关“为民而行”青年干警训练营,通过线上云课堂、外线导师群、线下月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坚持“练、学、赛、用”相结合,致力于将训练营打造成广州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的标杆与品牌。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业务标兵’不是终点,而是检察为民的新起点。”宋婷婷说,她将带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砥砺前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交出让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新时代检察答卷。

(本报记者刘韬 通讯员丘恺琦)

[责任编辑: 刘文晖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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