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芳:钻进案子里的温婉女子
时间:2023-04-20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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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徐芳一路斩关夺隘,跻身第七批“安徽省检察业务专家”行列。此前的两三年内,徐芳因为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还先后被评为安徽省“2020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安徽省爱国拥军模范”和“安徽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

徐芳,温婉女子是也,现任安徽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成员、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徐芳最突出的特点是:有案能办、提笔能写、上台能讲、遇事能虑。

“步文亭”怎么无人问津

位于芜湖市镜湖公园柳春园对面的“步文亭”,是1991年5月芜湖市委、市政府为纪念安徽省委成立暨安徽省委第一任书记、革命烈士王步文牺牲60周年而建立的碑亭。但是,这样一处庄严、肃穆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曾经因年久失修、管理不善,地面、挽联墙壁等被不同程度损坏,人为污损严重,少有人前来参观。

2020年1月,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时负有监管职责的芜湖市国资委进行整治修葺。芜湖市国资委收到检察建议后,虽积极进行了修缮,但并未全部履职到位。同年10月,镜湖区检察院拟就此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报安徽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

“步文亭”怎么无人问津?徐芳承办此案后,经过审查发现,主要症结在于监管主体责任未理顺。根据相关规定,“步文亭”作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由地方政府的退役军人事务局保护管理。然而,“步文亭”建成时间较早,未进行申报,亦未确定烈士纪念设施等级,多年来其产权登记在芜湖市国资委所属的某投资公司名下,由该公司委托的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自物业公司于2018年4月撤离后,该纪念设施就处于“脱管”状态。

监管主体职责不清,导致管护未能实现常态化、专业化。对此,徐芳一方面坚决支持镜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芜湖市国资委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违法,判令其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另一方面指导镜湖区检察院主动与芜湖市国资委磋商,督促其根据现有管理职责对“步文亭”进一步修缮治理,并协调当地政府,督促某投资公司将“步文亭”移交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理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管护机制。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芜湖市国资委对“步文亭”进行了整体修补翻新,安装了监控视频和照明设施,设立多个保护、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卫生保洁管理。鉴于芜湖市国资委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目的已全部实现,经镜湖区检察院建议,2021年6月17日,镜湖区法院裁定终止诉讼。同年11月,芜湖市国资委将“步文亭”日常维护管理事务移交给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当“步文亭”以崭新的面貌回归时,当地百姓不禁感叹道:“这才是‘步文亭’该有的样子啊!”

办理此案期间,徐芳举一反三,积极与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沟通协调,推动双方联合开展了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督导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徐芳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摸排线索426件,立案3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5件,提起诉讼18件,推动相关问题整改323处。因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和专项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效,徐芳被评为“安徽省爱国拥军模范”。

探索惩罚性赔偿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底,安徽某市中级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摆在了徐芳的案头。这是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份判决书中,法院并未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请,理由是检察机关并非消费者,不具有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主体资格。

这一判决引发了徐芳的深入思考:虽然现行法律尚无明确具体规定,但在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下,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是否有必要被明确为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主体,从而为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再增添一道防线?徐芳为此开展了专题研究。她系统梳理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了近三年来200余份相关裁判文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请、法院的裁判理由、判决情况等逐一整理、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她展开实地调研,了解实践中“胜诉难”的症结所在。

经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徐芳主笔撰写了题为《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困境及破解》的论文,重点从法理发展、社会治理和法律规范三个维度,详细论证了检察机关要求惩罚性赔偿的主体适格性。该文公开发表后,为各地特别是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探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实践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在安徽省检察院的指导下,2020年以来,该省各地检察机关重点围绕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餐饮食品、民生食品、农产品安全等领域,在400余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对违法行为人提出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主张,法院判决支持率达100%。其中,徐芳参与指导办理的天长市检察院支持起诉董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系列白酒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因在消费维权领域办案工作突出,徐芳被评为安徽省“2020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为公益诉讼办案插上“智慧”翅膀

线索发现难,是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遇到的最大问题。一边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保护需求,一边是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狭窄的现实困境,怎样在这两者之间架起“有形之桥”?

2019年夏天,徐芳带着问题,多次与同事们下沉基层,一方面寻计问策,另一方面考察总结各地的探索创新。经过深入调研并深思熟虑后,她提出了建设一个面向全省的智慧公益诉讼平台的构想,得到安徽省检察院党组的大力支持。

历经一年多的需求征集、模块构建、功能完善、试用升级,2021年初,集线索管控、办案辅助、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功能为一体的安徽省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其中的线索管控系统每天都可以从网络媒体、论坛及相关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上抓取海量的线索信息,并且支持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直接推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现在,安徽各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只需在办公室打开软件,就可以收到系统进行初步筛选后按地域推送过来的线索。系统还可对线索进行分类管理和关联,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线索研判和运用效率。该智慧公益诉讼平台上线运行当年,就推送各类线索1万余条。

徐芳还指导全省16个市级检察院全部建成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初核、提高立案效率和检察建议制发精准度提供技术支持。相关经验与做法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向全国业务条线推介。

(本报记者吴贻伙)

[责任编辑: 郭琦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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