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欢:不止于此 向前一步
时间:2023-04-14  作者:沈静芳 孙欣吉乐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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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左)查看在押人员就医服药信息。

王欢(右一)讯问在押人员。

“我们办案办的就是当事人的人生。必须多走一步,从细微处着手,时刻牢记法律原则,恪守法律底线,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提出合适量刑建议,用专业知识回馈社会。”

——全国检察机关执检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欢

在同事眼中,她平静又从容;在司法人员眼中,她专业又有点较真;在社区矫正对象眼中,她严厉中透着温暖。她就是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欢。

14年的检察生涯,王欢始终孜孜不倦,以不止于此、向前一步的工作标准坚守在基层一线。近年来,她先后6次获评优秀公务员,2次荣立三等功,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区检察队伍“身边典型”人物等称号,202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人才库,2022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执检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

回到法律这条主线

快言快语的王欢是院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能手,但她说自己是跑了很长的路才绕回到了法律这条主线。王欢的父亲一直在当地法院工作,也期盼着孩子子承父业,继续投身政法领域。但倔强的王欢高考时却选择了通信工程专业,毕业后从事邮政行业。千篇一律的工作很快让王欢感到了迷惘,不愿停步的她于2009年经考录成为一名检察人员。

“学习法律就要永不止步,始终向前。”退休在家的父亲谆谆教导。隔行如隔山的压力也在追着王欢一路向前。她刚入院就为自己定下了3年奋斗目标。她常说:“工作再忙,学习也不敢落下。”正是秉持这份坚持,王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当年即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随即,王欢又转向研究生考试,于2014年如愿走进吉林大学的校门。

研究生毕业后,掌握扎实法学理论知识的王欢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感悟:“我们办案办的就是当事人的人生。必须多走一步,从细微处着手,时刻牢记法律原则,恪守法律底线,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提出合适量刑建议,用专业知识回馈社会。”

葆有这份初心,王欢不断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检察工作机制,她撰写的《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精细化管理办法》在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推广,她还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完成《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操作流程》,为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执检工作监督程序提供了助力。

“有段时间家里总是深夜突然亮灯,那是王欢在做专项活动,临睡前突然有新想法,担心第二天忘记,当晚必须记在笔记本上。”王欢爱人的话里透着心疼。

严谨作风贯穿工作日常

“调查取证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更不能只听一方说。”王欢始终认为,做好执检工作的前提是必须走出去,严谨细致地办案。

2018年,时任扎兰屯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的王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日常巡查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到外地探望母亲两个多月,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应予以收监处理。

刘某脱管行为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了解到刘某擅自外出是想探望生病的母亲时,自幼与家人聚少离多的王欢深受触动。她认真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与司法所所长、当事人分别谈话。刘某主动承认了外出事实,并讲述全部细节;而司法所所长却对在矫人员脱管事实描述不清,这引起王欢的注意。

王欢迅速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矫人员家属核实情况,还向公安机关调取刘某出行轨迹并固定证据。最终查明,司法所履职不到位,并没有将社区矫正请销假相关规定告知在矫人员,导致了刘某脱管。随后,检察机关向司法行政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

该案中,王欢没有按照在矫人员的表述和社区矫正档案记录直接认定在矫人员脱管,进而作出撤销刘某缓刑的建议,而是全方位查证,找出案件背后的真实原因。该案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唯一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2013—2018年精品纠正违法案例”的案件。

严谨的工作作风渗透在王欢的工作日常。她先后办理刑事执行案件480余件,既有力保障了刑罚的正确执行,又切实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王欢还带领团队在摸索中健全和完善了刑事执行检察线索发现受理、立案审查、调查核实、跟踪整改等司法程序,实现了扎兰屯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程留痕、一案一卷一归档的办案管理模式。

用精品思维办好每一个案件

“跟着欢姐工作,你会发现她对案件非常熟悉,好像把办过的案件都存在了脑海里,需要时能直接调取。”该院书记员小马告诉记者。

2022年9月8日,一份扎兰屯市司法局作出的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撤销缓刑建议书摆在王欢面前。

“这人我知道,两年前就有过脱管记录。”正当同事准备查资料时,王欢说话间已取出了两年前的查询记录。王欢固定证据后,该院9月14日召开首例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拟撤销缓刑案件公开听证会。

与会听证员在听取陈述后形成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随后审判机关也采纳该建议,对张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王欢常说,要有把每一起案件都打造成精品的意识。”同事讲起另一起案件。王欢和同事到看守所进行节前安全防范检察时得知,在押人员钱某可能被超期羁押,王欢立即展开调查。她发现,钱某已超出法定羁押期限两个多月,王欢没有止步于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而是主动担当作为,帮助其解决问题。

该院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后,考虑到钱某认罪态度较好、羁押期间表现也很好,王欢转头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并得到积极回应,将钱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再次出现超期羁押,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结案后,王欢结合对办案过程的思考,积极探索规范办案流程,推动该院牵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签《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协作办法》,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王欢的工作仍未停止,她继续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的规范流程,首创“羁押必要性审查五步工作法”,相关经验做法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要做就做最好,用一个个案件写好我和检察的故事。”诉说时,王欢的眼中闪着光。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孙欣吉乐)

[责任编辑: 李君瑞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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