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能谋大事又勤于做小事
时间:2022-11-11  作者: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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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李俊

“这份材料写得好!”在同事眼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俊是名副其实的“笔杆子”。李俊说:“文字材料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始终保持较真的态度。”

2013年初,李俊服从分配从业务部门调整到政治部从事文字工作,很多材料都是通知一来就要上报,加班加点是常态。近10年来,他笔耕不辍,虚心学习,一点一滴打磨文字,逐渐成长为各类重要文稿的写作能手。该院每年的检察工作报告,从报告的框架、内容、语句、标点符号到排版等,李俊都反复斟酌、校对,前后易稿十余次,直到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顺利通过,他才松一口气。

2019年起,李俊开始担任办公室负责人,面对的要事、急事、难事、杂事更多了,但他思路清晰、应对从容,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政务保障等作用。面对办公室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李俊带头干事,提高效率,注重谋大事、勤于做小事,带领部门人员积极做好统筹协调、文稿起草、服务办案等工作,使办公室各项工作有了新变化、新面貌。遇到紧急任务,他连续几天吃住在办公室,直至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每次遇到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他都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带领同事加班加点拿方案、搞协调、抠细节……经过李俊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该院信息工作连续三年保持全疆检察机关第一名,办公室被评为全疆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他自己也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李俊热爱检察理论研究,注重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检察业务热点课题进行分析,其撰写的《试论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检察建议的作用》《以审判权独立行使与法律监督合理界限为视角——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思考》两篇论文分别在新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一等奖。

(本报记者何海燕)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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