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祎: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2-11-04  作者:姚晓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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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姓 名 王祎

单 位 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

职 务 第二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王祎有5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2014年,王祎接手的一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至今让她记忆犹新。

该案被害人是一名年仅5岁的女孩,被生父顾某和继外祖母赵某长期虐待并伤害致死。面对这样的案件,王祎心情十分沉重。她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引导侦查补充证据10余份。她走访调查20余次,多次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与鉴定人沟通,查明被害人死因,为检察机关指控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顾某构成虐待犯罪的证据链条。

该案被提起公诉后,鞍山市检察院邀请共青团、民政、妇联等部门相关领导,人民监督员及两级检察院未检干警观摩庭审。庭审中,王祎有力指控犯罪并以案释法,不仅被告人当场落泪,旁听人员也感触颇深。庭审结束后,鞍山市妇联立即行动,对全市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情况进行摸底,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当王祎了解到被告人顾某还有一个刚满周岁的女儿、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在庭审后第二天就联系鞍山市民政局,将申请到的2000元救济款送到顾某家中,被告人家属感激不已。

最终,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部予以采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无期徒刑,以虐待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年。该案被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王祎还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新时代鞍山政法英模等称号。

(本报通讯员姚晓滨)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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