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死磕”燃气隐患
时间:2022-08-04  作者:戴小巍 胡明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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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中)实地调查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近日,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办理的燃气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如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如何破解监管困局?如何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发生?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刚用自己的办案经历回答了这些问题。

大量液化气钢瓶横七竖八堆积在厂房门口

2020年11月初,王刚在某社区进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时,一股刺鼻的液化气味道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环顾四周,发现气味是从居民区的一间厂房飘来的,走近一看,大量的液化气钢瓶横七竖八地堆积在厂房门口,还有人正在室内进行切割、电焊加工。王刚上前与对方交谈,得知这是一家生产取暖炉具的小作坊。

“为什么会堆放大量液化气钢瓶?”对此,作坊老板解释说,取暖炉具在农村非常受欢迎,但生产取暖炉具需要大量的钢铁且工艺复杂,如果利用回收的废弃液化气钢瓶进行改装,可以减少成本。

了解情况后,王刚陷入了深思。液化气钢瓶是易燃易爆品,即使是空罐也可能会有残余的气体,一旦处置不当,很容易造成火灾或引发爆炸。2020年11月17日,经检察长批准,王刚向该市市场监管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小作坊违规加工处理液化气钢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收到建议后,宜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专班对小作坊进行调查,当场查封库存的液化气钢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但是,整改过程中又遇到了困难。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向王刚反映:“经营这家作坊的父子俩每天都来找我们,说购置这批钢瓶已投入了全部资金,查封后他们的生活非常困难,希望能够解除查封,让他们把这批钢瓶处理完。”

查封小作坊,是否就完全消除了安全隐患?老百姓的生计与安全,如何兼顾?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王刚心头。他再次找到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共商解决方案。经过4个小时的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市场监管局负责联系具有报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然后督促作坊老板将液化气钢瓶运至处理单位,进行报废处理后再使用。

“我们与报废处理单位沟通后,他们决定对该批液化气钢瓶免费处理。这样既消除了安全隐患,也减轻了小作坊父子俩的经济负担。”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把好消息告诉王刚。然而,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问题才下眉头,液化气安全运输问题又上了王刚的心头。

小型货车配送运输瓶装液化气非常普遍?

“天气越来越热,货车上装载的液化气钢瓶新旧不一,相互碰撞很容易导致气体泄漏发生燃烧、爆炸,这样运输很不安全。”2021年5月,王刚和同事在办案途中遇到一辆装有10余个液化气钢瓶的小型货车。同事说,用这种小型货车配送运输瓶装液化气,走街串巷很方便,因此也非常普遍。王刚一听,便要跟着小货车一看究竟。他们跟踪发现,小货车开进了城区东头的一家液化气站,半小时后又装载一车液化气钢瓶离开。

辖区共有13家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每家都是这样配送?为摸清情况,王刚一连几天“蹲守”在液化气站门外。经过观察,他发现6辆不同牌照的小型货车装载着数量不等的液化气钢瓶,反复进出液化气站,车辆均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配送人员也未实行统一着装。

为深入了解小型货车运输瓶装液化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王刚先后走访了宜城市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经调查核实,王刚认为交通运输局对违规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具有监管职责;住建局对燃气配送车辆和人员具有监管职责。随后,该院依法向两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无证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车主进行了查处,住建局则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处罚力度,实行统一配送、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为彻底解决13家液化气站规模小、年代久远、设备老化陈旧、安全距离不达标等安全隐患问题,宜城市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召开燃气安全专题培训会。会上,13家液化气站表示自愿联合成立燃气公司,之后再成立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的专业燃气配送公司。2022年3月,燃气公司和配送公司先后成立,有效保障瓶装液化气由销售门店到用户家中的运输安全。

占压燃气管线危害大!灵活处理消除隐患

“占压燃气管线危害大!虽然我们是主管部门,但是说实话,真的没有执法力量啊。”宜城市住建局负责人向王刚恳切地说。

原来,随着一些燃气事故的发生,老百姓对燃气安全高度关注。不少群众向宜城市检察院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存在建筑物占压燃气管线的问题。王刚和同事进行调查,在多个小区共发现了近10处占用阳台、公用通道、公用场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并占压燃气管线的情况。经认定,这些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于是,王刚联系了宜城市住建局负责人,希望住建局依法解决燃气管线被占压问题。住建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查处占压燃气管线问题难度大。

一番思考后,王刚和同事前往宜城市城管执法局。“这事城管局能管?”同事心存疑惑。果不其然,城管局负责人表示:“这事不归我们管。燃气主管部门是住建局。”

“占压燃气管线,确实不归你们管,但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应该归你们管吧?”王刚的问题,让大家茅塞顿开。

的确,根据相关规定和“三定”方案,城管局具有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可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若违法建筑被拆除,占压燃气管道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一举两得。

“一个部门力量有限,但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在检察监督中,只要肯专研、勤发现、多思考,办法总比困难多。”王刚说。

紧盯餐饮行业督促安装报警装置

“天然气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要想进一步排查风险,整治隐患,必须充分依托燃气公司,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多次办理燃气安全案件后,王刚已颇有心得。2021年底,王刚邀请市燃安办负责人一同到华润燃气公司调研,发现除了燃气存储、运输问题外,燃气使用方面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特别是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经营单位竟高达205家。

如何规范餐饮行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如何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2022年3月21日,宜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行政机关等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可以要求尚未安装报警装置的商户于2022年8月底前整改完毕,可以以市燃安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管理的通知》,由市场管理局牵头开展燃气灶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隐患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开展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专项整治;由燃气企业组织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用户落实整改并形成工作清单,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供气,直至隐患整改完毕;由相关镇(办、区)对燃气用户端隐患督促住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由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仍拒不整改且涉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在各方推动下,截至2022年6月,205家燃气使用单位中,除部分报停用气外,超过80%已完成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胡明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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