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云:用公益诉讼保卫黄河守护长城
时间:2021-12-22  作者:郑剑峰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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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王彦云:为办案下乡采集证据100余次

用公益诉讼保卫黄河守护长城

陕西府谷是黄河入陕第一县,县内河长108公里,流域内有4条黄河一级支流。

2018年4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县城新区的下沉公园附近有生活污水直排黄河。“接到举报线索后,我们迅速深入现场调查,现场的刺鼻气味让人窒息,地上的污秽杂物更是令人作呕。”时隔多年,那个情景仍让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彦云记忆犹新。

看到母亲河变成这般模样,王彦云下决心要用法律武器守护黄河生态环境。最终,“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录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

2021年4月,包括王彦云在内的107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进入检察系统25年来,王彦云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300余件,无一错捕错诉,无一案被判无罪;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2件,曾入选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整治黄河生态环境

2018年5月,府谷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部门工作会议上制定了一项重要规划:开展一场“由点到线再到面”保护母亲河治理大行动,对黄河府谷县沿线进行全面督促整治。

“保护就要保护得完整,黄河沿岸的108公里和四大支流都要成为我们公益诉讼的主战场。”王彦云说,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线索被汇总到办案人员手中。

“我们利用天眼无人机发现黄河府谷段还存在非法采砂、非法挖掘鱼塘、非法搭建建筑物、非法设立搅拌站等问题。”当时参与办案的书记员王超告诉记者,仅采砂场就发现42处,堆积的存砂量多达42万立方米,河岸60艘采砂船,然而有采砂许可证的只有17艘。

“办案的过程并不顺利,尤其是调查取证比较难,一是涉及的行政机关比较多,二是采砂户、开挖鱼塘的这些业主担心利益受损,不愿意配合。”王彦云坦言,她和同事们走访行政部门30余次、沿黄河府谷段下乡采集证据100余次,就是为了把案件办扎实。

从生活污水蹲点取样、非法采砂航拍固定证据,到全面审查行政机关执法卷宗;从审核确定关键证人,到逐一询问证人、制作笔录等调查核实工作;从如何认定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到什么程度可以发诉前检察建议、起诉以及诉讼请求如何确定,王彦云和办案人员不敢有丝毫懈怠。

连续奋战一个多月后,府谷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相继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14份,协同沿河10余个行政单位共同参与治理。

如今,保护黄河生态的观念在府谷深入人心,公益诉讼也由一家发声的“独角戏”变为千家回应的“大合唱”。府谷县专门成立了黄河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小组,近几年累计投入1.4亿元用于黄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陆续启动,百万余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被清理出河道,近百艘采砂船被强制离岸,百余间违建房屋被拆除,沿岸平坑覆地,栽种绿植。

形成保护长城合力

镇羌堡位于府谷县的新民堡村,作为明长城府谷段最南端的一个军事战略防御重镇,与拒墙堡、拒门堡、助马堡共称为塞外四堡之一,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2014年,镇羌堡被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镇羌堡附近施工,古堡遭到破坏!”2019年6月,府谷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收到群众留言和照片。

得知该情况后,王彦云立刻动身前往镇羌堡。她在现场看到,整个镇羌堡的道路几乎全部开挖,施工方对文物旧址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有一处施工现场距离鼓楼很近,鼓楼墙体上还能看到水泥砂浆,鼓楼墙角部分砖块脱落,城墙下堆积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能不能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如何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当时,全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保护明长城遗址方面还没有案例可循。

在翻法规、查案例时,王彦云惊喜地发现其他省份检察机关已经做过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这给她注入了一支强心剂。最终,府谷县检察院决定以明长城是省级文物作为立案切入点,借此契机推进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

经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文物档案以及询问镇羌堡内居民、施工工人和新民镇政府工作人员后查明,2019年4月,府谷县新民镇政府未经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招标投标后,由某建设公司在镇羌堡内进行步行道路混凝土基础和防洪排污管网铺设的施工建设,同时穿过了镇羌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因施工单位未对镇羌堡鼓楼周围采取围挡措施,致使鼓楼墙体下部被水泥泥浆污染,鼓楼墙角部分砖块脱落,城墙下堆积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府谷县检察院依法分别向新民镇政府、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在明长城镇羌堡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文物安全。

“随后,所有施工机具被撤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被清理,文物本体也被采取了围挡保护措施。”王彦云欣慰地说,新民成立了镇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文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文旅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按照省文物局批准方案完成整改。

2019年10月份,府谷县检察院对案件开展跟进监督,确认镇羌堡鼓楼和镇羌堡城墙墙体被污染的部分已恢复原貌,堡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

为了推进保护制度落地生根,府谷县检察院与县文旅局于2020年5月联合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020年6月,府谷县检察院与县文旅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国有文物、长城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保护长城合力。

2020年11月30日,镇羌堡文物保护案被最高检评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成功抗诉民事案件

在王彦云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最为难忘的要数郝某申请监督民间借贷的两起案件。在每起案件中,郝某都被判决对其丈夫王某生前的2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次向王彦云讲述案情时,郝某声泪俱下地说,王某在世时曾在外吸毒、赌博,死后留下了很多赌债。其后,法院判决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郝某承担连带责任,现在已进入执行程序,她的工资全部被扣押,不知如何是好。

为此,王彦云先去公安机关及王某生前所在单位,了解了王某生前吸毒、赌博处罚记录,然后到法院查阅审判卷宗,并联系涉案双方了解情况。经过审查发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依据一张200万元的借条就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直接判决郝某承担连带责任。

认真审查后,王彦云以这两起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予以支持并发回重审,案件经过重审后被改判,郝某不用承担王某赌博债务的连带责任。

“如果没有您的鼓励和支持,我的案子就永远不可能有重审的这—天。”改判后的一天,王彦云收到了郝某写来的信。至今,这个案件都令王彦云难以忘怀,“很多案件对我们来讲可能是‘小案’,但对当事人就是‘大案’。”

2012年,王彦云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叫小宇。父母离异后,小宇跟爷爷一起生活,由于从小缺乏关爱,小宇走向了犯罪道路。依据宽严相济原则,该案从轻不批捕,最终小宇被判缓刑。但是两年以后,小宇又因盗窃被捕。

该案成为王彦云办案过程中最为遗憾的一件事。“如果我懂得未成年人的心理多和他沟通教育就好了;如果能及时掌握他的思想动向和行为表现,为小宇创造良好的考察帮教环境就好了……”对此,王彦云充满了懊悔。

后来,为了能够及时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王彦云还特意自学了心理学,并通过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试。

(本报记者郑剑峰)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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