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丹丹:刚柔并济
时间:2021-01-31  作者:章宁旦 梁苑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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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丹丹,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从检多年,她始终坚守对检察事业永不懈怠的热情和忠诚,勇挑重担、心系大局、敬业奉献,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还荣获“清远市三八红旗手”“清远市优秀公诉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全省业务标兵”等荣誉。

身形纤瘦、柔声细语,却坚韧不屈、外柔内刚……这是同事们对朱丹丹的评价。的确,朱丹丹以不输男儿的毅力和勇气,彰显了女检察官的担当。

“刚”显检察官担当

当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国铺开,从事公诉工作不满两年的朱丹丹毅然接受院领导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承办清远市建市以来首宗由基层院提起公诉的涉黑第一案。面对几乎没有可借鉴经验、半数以上嫌疑人不认罪、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40多起、涉黑与否存疑、个案定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等难题,初为人母的朱丹丹默默克服种种困难,义无反顾地投身工作。她与办案组一起废寝忘食深入案情,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展开“周旋”,层层递进地在提审中攻克嫌疑人的防线,严谨细致地在审查中补强72项证据突破瓶颈,经过连续66天的昼夜奋战,最终在庭审中指控犯罪并获圆满成功,为全市基层院涉黑案件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6年,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在全国试行。并非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朱丹丹受院领导的指派,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跨部门承办了全市首宗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于当时该类案件没有任何可借鉴经验,作为时任案管中心主任的朱丹丹,一边忙于处理部门人员频繁变动带来的各种问题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一边与办案组同事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成功打响了全市保护生态环境的第一枪,获评全省行政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9年还入选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导丛书》。

“柔”释为民情怀

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出于“仗义”帮忙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后还扬言出来后要“把对方干掉”。朱丹丹办理该案后,对小明的家庭情况、性格特征、案发始末等均进行了深入了解。

提审时,小明对案情缄口不言,一副不屑的态度,朱丹丹沉着应对、温和以待,从工作、生活等与案情无关的方面“闲聊”入手,了解小明平时自认为仗义的行为以及对“仗义”的理解,对其一些仗义举动予以肯定,待小明的态度有所转变时,朱丹丹趁机分析“仗义”与犯罪的法律界限,引导小明将案件的来龙去脉详细阐述一遍后,逐项指出其触犯法律的地方。“原来我真的错了。”提审结束后小明后悔地说。由于其认罪,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无论是在任何岗位,朱丹丹都始终秉承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是对方先打人的,你们为什么不抓?!就知道把我推来推去!”一天,朱丹丹当时所在的案管部门来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父亲。其儿子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纠纷,持铁管到被害人家中殴打被害人家属,致一人轻伤。

朱丹丹马上意识到,这位父亲混淆了司法机关职能,把所有可能参与案件处理的部门都认定为“你们”。本来直接告知其到公安机关报案便可,但朱丹丹邀请这位父亲坐了下来,通过业务系统了解案情后,耐心地听对方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诉说了一遍。待这位父亲情绪缓和后,朱丹丹才向他解释公检法三家各自的职能,随后针对该案,告知其权利及相应的救济途径,并换位思考地给出了客观中肯的建议。听罢,这位父亲感激地说:“我回去好好想想,谢谢你了。”

“韧”绽巾帼风采

作为清新区检察院第一任案管主任,面对“开荒”的现状,朱丹丹在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带领案管成员积极探索,有效助力清新检察争先创优。朱丹丹当时所在的案管部门连续三年获评“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获评“信息调研先进集体”,并获市院“集体嘉奖”。2018年,清新检察院案管中心因工作突出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并指定将先进经验在全市、全省推广。

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清新区检察院原案管、控申、刑执、人监办、检委办等业务并入了第三检察部。作为时任第三检察部的负责人,朱丹丹不但肩负起繁杂的行政管理事务,还承担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还是案管、控申两大业务的员额检察官,工作量严重超负荷。

2020年7月,朱丹丹被清远市检察院直接指派参加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让朱丹丹压力倍增。为了尽最大努力在竞赛中维护清远检察机关的形象,朱丹丹克服重重困难,制定复习计划投入紧张的备赛中。

经过两个月的挑灯夜战,朱丹丹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在全省案管业务综合笔试、上机操作、案件评查、分析研判、现场汇报和现场答辩等竞赛环节中一路过关斩将,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的优秀选手一起挺进全省十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刷新了清远检察机关在全省业务竞赛中的最好成绩。

此外,她还身兼数职,额外承担着大量调研宣传任务,还担任主持人、指挥者、法治副校长,与外单位联合举办“永远跟党走”等文艺汇演,通过歌唱、演讲、朗诵、微视频、接受电视台采访、下乡宣讲等方式,向社会生动传播检察正能量。

(本报记者章宁旦 文/图 通讯员梁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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