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文:检察官为民做实事不是嘴上说说
时间:2020-11-27  作者:沈静芳 佟美麒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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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佟美麒)11月12日一大早,立冬刚过的兴安盟格外寒冷。还没到上班时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检察分院门口就徘徊着一位身穿灰色棉服的中年女子,只见她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卷红色卷轴,脸颊冻得微红。

见此情景,院内人员纷纷上前询问,请她进大厅等待,却都被她一一婉拒:“不冷的,我想替我母亲感谢咱们检察院的一位党员。”正当大家纳闷时,只见她立马抖开手中的红色卷轴,向刚来上班的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党支部党员黄永文走去,“感谢为民做实事的好党员”几个烫金大字在红色的锦旗上熠熠生辉……

故事还要从头说起,今年5月,黄永文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活动时,接到了社区深入结对帮扶“一对一”贫困户的任务。黄永文第一时间来到了自己结对帮扶的贫困户胡某家,得知他是党员进社区的检察人员后,胡某说:“我正愁呢,你们能不能帮帮我?”进屋时,黄永文发现眼前这位妇女虽然年龄还未到60岁,却要扶着腰、蹒跚着挪动自己的腿走路。

原来,胡某丈夫早年离世,留下她和女儿独自生活。一身慢性病的胡某本想熬到女儿出嫁,依靠城市低保维持生活。不料今年3月的一天,胡某发生了车祸,造成腰椎、腿、手骨骨折,经鉴定受伤处分别为9级、10级的伤残。肇事车辆赔付给胡某3万元,保险公司理赔了8万元。可3万元的医疗费用于胡某车祸中的救治已分文未剩,8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对于胡某后期的康复治疗、二次手术等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为此,胡某觉得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不足以达到理赔标准,希望得到检察人员的帮助。

为了让这个贫困的家庭早日走出阴霾,黄永文决定将胡某与保险公司的矛盾彻底化解。他当即联系律师,了解当前保险行业的法定理赔标准,并多次到胡某家,对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材料进行重新整理归纳。黄永文还先后三次来到保险公司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两次到律师事务所商讨相关法律问题。

经过黄永文的反复协调沟通后,保险公司最终经层级批准,同意为胡某追加理赔金额近3万元。

当收到保险公司追加的3万元理赔金时,胡某激动地说:“一位陌生人为我的事这么上心,不到半年就给解决了!”她眼眶微红,哽咽着对黄永文表示着感谢。一旁的社区人员笑着说:“大娘,这可不是陌生人,检察官为民做实事可不是嘴上说说!”

(原标题:大娘,检察官为民做实事可不是嘴上说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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