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好人”张茜的暖心小故事
时间:2020-09-23  作者:张吟丰 凡小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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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着马尾,脸上总挂着淡淡的微笑,在单位初入职场的新人若是在工作上遇到疑难问题,又或是生活中碰到什么烦心事,她总能悉心指导、给予帮助;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她更是孩子们的知心人。她叫张茜,是湖南省南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兼未检办主任。

2012年,张茜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时,发现嫌疑人小戴受朋友邀集入室抢劫后一直潜逃在外。鉴于小戴刚满14周岁,自幼父母双亡,与叔叔相依为命,犯罪情节又较轻,张茜多次上门走访,苦口婆心地给小戴叔叔讲法律、讲政策。后来,小戴在叔叔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秉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张茜又陪着小戴及其叔叔到被害人家中,通过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对小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张茜又联系了长沙一所职业学校,推荐小戴去学技术,并时常打电话鼓励小戴努力学习,早日回报社会。

担任未检办主任以来,张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和预防工作,组织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关爱留守儿童”等主题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万余册。主动与妇联、团委、教育部门合作,定期跟踪、结对联系,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困难学生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帮扶关爱活动,在当地广受称赞。

张茜的暖心事迹还远不止这些。2018年,她曾办理过一起涉未成年人的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人易某在自己房屋旁准备用装满酒精的铁盒子来引燃旁边的垃圾时,因操作不慎,将铁盒子中燃烧的酒精泼洒在一旁年仅11岁的女童曾雨(化名)身上,导致其全身大面积重度烧伤。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对易某作出有罪判决。

案子办结,张茜对曾雨的关心牵挂一直没断。她定期与其通电话、开展心理辅导,助其早日回归校园生活。了解到曾雨前期70余万元治疗费让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负债累累,而易某支付了7万余元后一直未足额赔偿到位,曾家陷入绝望时,张茜马上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和援助律师协作,再次向南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易某赔偿63万余元。不久,张茜将申请到的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曾雨家中,这是益阳检察系统首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

寒来暑往,秋去春来,张茜的日常,不是在依法处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在进行推心置腹的教育谈话,又或是在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个案心理干预的倾情投入中……

在2019年获评“南县好人”荣誉称号后,张茜表示,她将一如既往地与未成年人打成一片,让“一号检察建议”在实践中走得更实更远。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凡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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