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时间:2022-09-20  作者:潘从武 刘芹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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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院给了企业‘重获新生’的机会,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强化法律意识,以后合规合法经营。”近日,提起自己和公司的经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既懊悔又庆幸。

懊悔的是,当初不该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庆幸的是,检察机关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制度督促引导企业走上了依法依规经营的轨道,让企业避免因案关停。

2020年6月,为少缴税款,王某让他人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张,价税合计98万元,税额11.2万余元,均已在税务部门认证抵扣。案发后,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4.4万余元。

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成事实,但检察机关决定给企业“再活一次”的机会。今年5月22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驻涉案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社会调查。

“我们是小规模公司,有固定的客户,诚信还可以,行业评价比较好。”“这次教训我们一定牢记在心,我们愿意也决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合规整改。”

针对王某的态度及相关调查情况,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形成《涉案企业合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对涉案企业适用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6月21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沙湾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送交《商请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意见书》。隔日,该委员会决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从评估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了5名评估员,组成第三方专业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

8月19日,沙湾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工商联代表等,就该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结果和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公开听证。

“我们主要围绕涉案企业制定的合规整改计划是否有效落实、第三方监控人的监督是否到位、提出的监督整改意见是否被企业采纳并落实,以及检察机关对此案的最终处理意见等事项进行听证。”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李茜先对听证会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

接着,第三方评估小组代表发表合规考察意见:通过对涉案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并监督整改、核实企业整改情况、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管等方式进行监督考察,涉案企业从业务运营、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建立完善了合规管理制度,引入了新的管理模式,已走上依法依规经营的轨道,涉案企业整改合格。

随后,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涉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处理意见,鉴于该公司及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积极进行企业合规整改,检察机关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们同意合规考察意见及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代表发表听证意见后,检察官当场宣布对涉案企业和个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涉案企业公开送达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希望涉案公司在第三方的监督指导下,持续加强合规经营管理力度和投入,不断优化后续合规工作安排,真正做到长期合规、持续合规、有效合规。

“我们将继续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找准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沙湾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常静说。

(本报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刘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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