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境内,分别有国家级、自治区级、自治州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11项、93项、130项。近日,博湖县检察院调查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堪忧:在该县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展出的《万里东归图》(原画)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参观者可随意触摸;县内个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不规范;教育机构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教学大纲……
随后,博湖县检察院向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称“文体广电旅游局”)、教育局和科学技术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教育力度。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整改方案。该院还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助机制的意见》,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共赢的局面。
图为博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民间刺绣技艺传承人家中走访。
文/图:本报通讯员许宏虹 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