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论文的公告
时间:2020-11-30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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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拟于2021年5月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对2035年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描绘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发展蓝图。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全面理解党中央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考量,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要义,准确把握发展格局之变,在新发展历史阶段更加主动把牢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和深化检察理论重大问题研究,在自觉应变中把握新机遇、开辟新局面,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力量。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检察人员、专家学者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检察发展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本届年会主题开展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交年会交流。入选的年会论文将在会后择优结集出版。

本届年会参考选题如下:

一、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

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平安中国建设研究

四、刑事检察办案监督与司法政策引领

五、民事检察办案监督与司法公信力提升

六、行政检察办案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监督与强化公共利益保护

八、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研究

九、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研究

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研究

十一、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与办案团队建设研究

年会参考选题只设定研究方向,作者可以自拟论文题目和研究视角。

格式要求如下:

1.论文名称为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为五号宋体。全文单倍行距。页面上下左右边距皆2.5厘米。论文内各级标题序号依次采用“一”、“(一)”、“1.”。

2.论文所有注释均采用每页页下脚注,注释序号为小五号阿拉伯数字,不加圆圈或者方括号,每页单独编号。脚注文字为小五号宋体。论文末尾不用列举参考文献。

3.作者所在单位及姓名标于论文标题下一行,居中,四号楷体。作者职务、职称以注释的形式在第一页下脚注注明,注释序号为“*”。

论文请于2021年3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nianhuilunwen@163.com,邮件主题请依次注明“所在单位、姓名、论文标题”。每篇论文最后单页依次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会议将根据论文入选情况决定参会人员。

联系人: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 许慧君;

联系电话:(010)86423807。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20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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