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检察出版社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任期激励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8-07-27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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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0号)的要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核,现将中国检察出版社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度任期激励情况予以披露。

中国检察出版社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任期激励(单位:万元)
阮丹生   2011.12-2016.03 16.1479
张红生   2016.05-2017.05 12.9183
朱建华    2014.10-2015.9任副总编辑,2015.10-2017.11任总编辑,
2017.12-至今任社长
37.786
刘志远 副总编辑 2017.12(2018.1任总编辑) 1.0765
  副总编辑 2006.04-至今 34.8794
  副社长 2014.01-至今 34.8794

备注:

1.披露的任期激励全部为应发税前数额。

2.朱建华同志任期激励收入分为两段计算:2015年1-9月,按照副总编辑计算,2015年10月-2017年12月按照总编辑、社长计算。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8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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