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不忘来时路 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同呼吸共命运
时间:2021-03-18  作者:邱春艳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史系列讲座首场报告会举行 对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再动员再部署 曲青山作辅导报告  张军强调

不忘来时路 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同呼吸共命运

3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史系列讲座首场报告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报告会。

中央党史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辅导报告。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来时路,以‘三个自觉’忠诚履职、服务人民!”3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史系列讲座首场报告会举行。中央党史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辅导报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报告会。

报告中,曲青山系统归纳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对于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大意义,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历史性贡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对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

“报告视野深邃、史料丰富、逻辑严谨,带领我们加深了对党的百年历史的深刻认识!”张军表示,此次辅导报告深化了对党中央部署党史学习教育目的、意义、要求的准确把握,对于全体检察人从百年党史中探寻初心、牢记使命,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教育和指导意义。

“百年峥嵘岁月见证大浪淘沙、沧桑巨变!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围绕进一步抓好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张军提出四项要求——

“身处‘国之大者’的检察工作迈进了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的要求更高了,自身发展、努力跟上更难了,越是向前走,责任和压力就越大,越需要方向引领、精神支撑、力量汲取。”围绕“在‘为什么学’上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张军指出,只有深入学习党史,才能更加深刻地认知、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过的百年历程为什么是光荣辉煌的一百年,也是艰苦卓绝的一百年;为什么是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更是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全体检察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到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实。

“90年人民检察史,是人民检察事业同党的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围绕“在‘学什么’上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张军强调,学习党史,深研党领导下的检察制度从初创、发展到建国后的“三落三起”,才能更深刻认识人民检察为什么、是怎样始终与党领导下的革命、建设、改革同呼吸共命运,进而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与检察制度的天然和紧密联系,引导检察人坚定党的领导下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检察制度建设的“红色基因”,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围绕“在‘怎么学’上科学安排,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张军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特别是要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通起来,以教育整顿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围绕“在‘学以致用’上做得更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张军指出,全体检察人员要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上级检察院要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的责任,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源泉动力,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九分落实”的定力和韧劲,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得更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得更好。

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国四级检察院,20余万名检察人员同堂学党史受教育。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摄影:程丁 钟心宇)

[责任编辑: 刘家墉]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